10月31日下午4时许,河南夏邑县一房姓人大代表醉酒后,驾驶一辆宝马X3越野车,在该县工业路修路施工现场,连撞几人后把车开到了曹集乡政府院内。警方调查时他否认开车撞人,后经多名目击者指认,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这个县人大代表最终被拘留。其儿子在警方调查时,竟砸烂派出所接待室的门。(《大河报》11月2日)
开宝马车撞人,而且还边撞边喊:“撞死你!轧死你!”这个人大代表真的不寻常!就算当时是酒后驾车,头脑不清醒,但事后他也并没有任何悔过,拒不承认的同时,并指着受害者鼻子厉声质问:“你叫啥?姓啥?在哪儿住?想干啥?”其妻的解释更有点离谱:人大代表是误把受害人姜英认作其侄媳妇,遂上前“闹着玩”。那么,用车再次去撞刘先生又作何解释?酒后驾车,撞两个人“玩玩”,看来这个人大代表平时确实是“春风得意”惯了,乃至于酒后更加胆大,肆意妄为。再看看其子的“德性”,不积极协助善后处理,竟然跑去砸烂派出所的门。一起醉驾事件,让人看清了人大代表一家子的“嘴脸。”
人大代表代表着人民的意愿,按说,应该是当地德高望重,最值得民众信赖的人。令人纳闷的是,如此素质的人是怎样获得这顶桂冠的?果真是民众选出来的吗?看看其身份,答案便不言自明了。原 来,他是本地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房代表”也就意味着“富代表”,有了钱,不要说区区一个县人大代表,有的甚至一官半职都能弄到。一些商界成功人士,为了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便利于自己的生意经,想办法“挂靠”政府,已成为很多地方的流行趋势。不信,你去打听一下一些地方,到底有多少“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不是商界成功人士的?一些用非常手段获得一定政治地位的人,虽然不是正式的官,但权威及各种官方关系非同一般,其“底气”就自然比一般人要足了。不然,“房代表”为什么敢如此嚣张,其子为什么敢狂言“我看派出所能咋着”!一个地方“选”出如此“人大代表”,难道丢的只是民众的脸?有关部门就丝毫没有责任?
按照属地原则,处理此事应该由曹集派出所负责,可据说此案已交由夏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你看看人家房代表,地位就是不一般,即使犯了事,处理部门也“升格”了。果真是为了避嫌?恐怕结果是越升格越对其有利。作为一个功成名就的地方“大腕”,房代表恐怕与更高层关系更“亲密”。既然他是当地民众“选”出来的,如何处理,应充分接受当地民众的监督,如此素质的人大代表,应当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及时免之。不然,谁敢保证他不会一时兴奋,再去撞几个人“玩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