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食盐市场
影响人口素质
业内人士认为,销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犯罪严重扰乱了食盐市场,群众长期食用这些不含碘的假劣盐,将危害身体健康甚至影响人口素质。
据贵州省盐务管理局介绍,食盐定价为每吨4000元左右,而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每吨800元至1200元,劣质工业盐每吨约300元。不法分子意图赚取巨大利润,将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工业盐充当食盐进行销售。“贵州省小袋食盐年销量应超过16万吨,但近年盐务部门每年只销售14万吨左右,有近2万吨假劣盐流入市场。仅贵州省杉农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就涉及200万人食盐安全问题。”贵州省盐务管理局盐政处处长王宏说。
“在边远的农村市场,老百姓辨识度低,一看是白色的,一尝是盐巴的味道,价钱很便宜,就买回家食用了。”贵州省盐务管理局贵阳分局局长刘贵林说。
另一方面,部分边远山区已出现碘缺乏病反弹苗头。记者从贵州省疾控部门了解到,碘缺乏病是因缺碘而导致的一系列危害或障碍统称,碘缺乏最主要危害是影响胎儿和0至3岁婴幼儿的脑发育和体格发育。以克汀病为例,过去克汀病在黔东南州部分地区是重病区,发病率较高,表现为患病群体智力低下,成年后身材矮小,有大脖子、流口水等症状。
据介绍,贵州从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防治碘缺乏病。1994年起,国家用法律强制性普及供应加碘食盐,防治效果非常明显。到2000年,贵州已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
“去年和今年,贵州部分地区已出现碘缺乏病反弹苗头,这和食用不含碘的盐密切相关。”贵州省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一位研究人员说。
工业盐经营放开
农村或泛滥成灾
国务院近日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并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安、盐务部门人员和相关专家向记者表示,方案实施后,农村食盐安全将面临挑战。
刘贵林认为,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如果现行盐业法规的制度体系不能先行修正以适应改革的需要,食盐安全的监管秩序由于法规政策冲突,将可能导致监管混乱、监管失灵,挑战食盐安全。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将放开工业盐经营,这是食盐安全最大的隐患。”王宏说,食盐生产技术含量不高,生产环节简单,利用海水、盐卤、工业废渣经过简单处理就可制盐,经营盐门槛很低,也不需要多少资金。
工业盐经营放开后,如果没有配套的监管制度出台,工业盐或其他劣质盐很容易进入食盐市场,有可能在广大农村地区销售泛滥成灾。“老百姓无法识别,在农村谁的价格低就买谁的。”王宏说。
贵州省社科院社会研究所副研究员陈讯表示了对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的担心。他说,贵州从上世纪70年代起,用了20多年没有消除碘缺乏病,主要原因是非碘盐泛滥。90年代中期,国家用法律强制性普及供应加碘食盐,不到5年的时间贵州就实现了消除目标。“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非碘盐可能集中流向农村,非碘盐与加碘食盐混销的结果就是,碘缺乏病防治成果不保。”
假盐利润接近毒品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有关专家和公安、盐务等部门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完善相关管理法规等措施,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保障群众食盐安全。
首先要完善相关管理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用于生产饲料和养殖牲畜,属农业部门主管。根据《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规定,畜牧盐属食盐专营的范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分别于2011年和1996年由国务院颁布,按照新法优于旧法规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管理应该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而《食盐专营办法》已于2013年进行了修订,按正式实施时间,该法相对应是新法。由于多头管理,出现法规政策“打架”现象,导致市场监管出现漏洞。基层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管理法规,明确畜牧用盐等的管理部门,以更好履行监管责任。
其次要提高违法成本。贵州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调研员何传德、刘贵林等认为,贩卖假冒伪劣食盐的利润可达到20倍,接近贩卖毒品的利润,通过行政处罚不足以威慑不法分子,建议加大力度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
再次要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陈讯认为,打击贩卖假冒伪劣食盐违法犯罪和预防碘缺乏病,单靠盐务部门、公安部门和疾控部门远远不够,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自身防范意识,能够辨识假劣盐,自觉不买假冒伪劣食盐,并踊跃举报不法商贩,构筑一道全民防范的“防火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