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的女性获小额贷款、12.6%女性在就业方面遭遇过性别歧视,21.3%女性遭遇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26日下午,湖南省妇联和湖南省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湖南省主要数据报告。湖南省妇联主席、省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领导小组组长肖百灵发布新闻,省统计局总统计师李绍文、省妇联副主席邹毅、龚健出席发布会,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孔和平主持发布会。
该调查以2010年12月1日为标准时点,主要调查对象为18-64岁男女两性中国公民,同时,也对儿童、老年人、受流动影响人员、高层人才等特殊群体进行了调查。在完成全国样本调查的基础上,湖南省在14个市州的40个样本县市区、200个样本居(村)抽取样本,进行了本省的独立样本调查,共回收省级样本18岁及以上个人有效问卷2991份,10-17岁儿童群体问卷556份,社区问卷205份。通过对城乡、性别、群际、代际以及与全国平均数据之间的比较,该调查反映出10年来湖南省妇女社会地位在政治、法律权益、经济状况、婚姻家庭等9个方面取得明显进步。
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程度提高,城镇居委会主任中女性过半
俗话说“女人半边天”,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女性参政议政的比例有了明显提高。该调查显示,18-64岁女性中,湖南有14%的女性参与过各级管理与决策,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8个百分点;女性在单位中层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为37.3%。
居(村)委会调查显示,农村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6.7%,村委会成员中,女性占28.5%,村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女性占24.8%。在城镇中,这组数据要更乐观,调查显示,城镇居委会主任中,女性占58.1%,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占62.6%。
10年来,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新党员中,女性所占比例提高了18.8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
调查还发现,3.1%的在业女性担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男性相应比例为7.2%;高层人才所在单位“一把手”是女性的为13%;高层人才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女性的占22.6%。
统计的家暴素材内涵扩大,21.3%的女性遭遇过家庭暴力
调查显示,16—64岁女性中,有74.3%女性知道我国目前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其中30岁以下知道该法律的占86.0%;70%以上认为“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同工不同酬”、“因结婚/怀孕/生育而被解雇”、“因生女孩被人瞧不起”等现象属于歧视,而12.6%的女性表示曾在就业方面遭遇过性别歧视。被访者中,74.6%的赞成“在都尽到了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儿女应平等继承父母的财产”;70.1%的对孩子随母姓问题表示同意或无所谓。
2011年,在湖南省、长沙市妇联的推动下,湖南省首家“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成立,这对湖南省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发现,在近半年婚姻生活中,湖南有21.3%的女性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持续几天不理睬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已婚女性为3%,城乡没有显著差异。
21.3%的女性遭受过家庭暴力,这个比例似乎有点高。发布会上,湖南省妇联相关工作人员解释道,第三期的统计引用了国际惯例和国际定义,对家暴的统计,增加了很多素材,不仅包括我们通常理解的身体暴力,比如殴打、强奸等行为,还包括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持续几天不理不睬等行为,因此,整个比例就会有所上升。“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女性遭受身体暴力比例是3%。”
为减少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目前,湖南省妇联正配合全国妇联积极推动国家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的出台,以此来加大对施暴者的惩处,加强对受暴者的保护,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妇女创业意识提高,32.4%的女性获小额贷款
“女性获得生产经营性贷款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妇女自主创业的状况,这也能反映妇女的社会地位状况。”发布会上,湖南省妇联相关负责人就为何将女性小额贷款比例纳入统计范围的问题,做了相关解释。
为了帮助妇女创业,全国妇联在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等的支持下,从2000年开始,就做了针对妇女的政府贴息小额贷款工作,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女性自主创业。
调查显示,湖南分别有11.7%的女性和16.2%的男性曾经获得过生产经营性贷款,其中,女性和男性获得政府贴息等形式小额贷款的比例分别为32.4%和31.9%。农村女性获得政府贴息等形式小额贷款的比例为36.8%,比城镇女性高23个百分点。
调查发现,48.5%的35岁以下女性中有过半年及以上不工作也无劳动收入的情况,比男性高出25.4个百分点。城镇和农村35岁以下有6岁以上孩子母亲的在业率分别为58.9%和48.3%,比同龄没有年幼孩子母亲的在业率分别低22.9和35个百分点。城镇和农村在业女性年均劳动收入分别为男性的76.6%和55.1%。
已婚在业女性工作日平均每天做122分钟家务活,比男性多81分钟
随着社会生活的进步,“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生活模式逐渐被打破。不过,就目前来说,湖南省已婚在业女性花在家庭的时间仍比男性要多。
调查发现,湖南已婚女性中,自己名下有房产或与配偶联名拥有房产的为34.2%,男性相应比例为77.8%。有75%左右的女性承担了家庭的大部分或全部日常家务劳动。已婚在业女性工作日平均每天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为122分钟,比已婚在业男性多81分钟;休息日平均每天家务劳动时间长达205分钟,比男性多122分钟。农村57.9%的村没有幼儿园/学前班,城镇16.3%的社区没有托儿所/幼儿园,目前3岁以下孩子白天主要由母亲照顾的占61.8%,35岁以下有过半年及以上不工作也无劳动收入经历的女性,80.8%是因为结婚生育/照顾孩子而中断工作。
调查还显示,湖南18—64岁女性中,有81.6%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男性的相应比例为86.8%;妻子参与“家庭日常开支”、“家庭投资或贷款”、“买房、盖房”等家庭事务决策的均在70%以上;在“购买自己用的贵重物品”和“资助自己父母”方面,分别有92.5%和95.5%的女性表示完全可以和基本可以以自己的意见为主,与男性基本一致;有67.6%的被访者肯定了妻子在家庭中的实际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