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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口角丈夫剪妻耳朵获刑7个月
2012-03-27 07:23:29   杭州网

  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向某在家中与妻子谭某因感情问题发生口角时,竟用剪刀将妻子左耳剪掉六分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某与被害人谭某2007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11年12月17日晚上,被告人向某在家中与妻子谭某因感情问题发生口角后,被告人向某用左手将谭某的头发抓住,右手拿着剪刀朝谭某左耳连剪两下,致谭某左耳廓外缘缺损面积

约占左耳面积的六分之一。

  经鉴定,谭某的损伤程度系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某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遂作出如前述判决。完

来源:中新网    作者:许世雄 杜远    编辑: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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