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师傅的脸、手被擦伤。
渝北区黄泥塝紫薇路看守临时停车场的收费员赵国华师傅昨日向本报反映:我今年60岁,在这里当收费员已快半年了。昨天上午我值班。11点左右,我看见一辆红色的马自达三发动准备离开,便敲开车窗,准备向驾驶员蒲某收费。他说他已经交过钱了,并且让我看车上的记号。我查看了轮胎后发现,轮胎上有白色的记号,说明这辆车是前一天停在这里并交费的,今天应该再交两元才能离开。我向对方解释后,要求他交费。
但是,蒲某并不理会,并径直开车离开。我抓住他的车窗,他还是继续开车,并把我挂倒在地上。
为了两块钱让我伤成这样,这是何必呢?
“我看见那辆红色的马自达把收费的老师傅挂倒之后,拖行了约十三四米,我跑上去追,但没有追上,于是只能记下车牌号。”旁边一家火锅店的服务员刘小姐告诉记者,她看到赵师傅倒地昏迷不醒,并流了很多血,在场的围观群众拨打了110和120,赵师傅被送到医院。
昨天中午,记者在长安医院见到了今年 30岁的肇事者蒲某。“我是前一天晚上7点左右停在那里的,当时交了两元,第二天上午11点来取车,不知道要交费。他来找我收费,我认为不合理,就开车走了。”蒲某说。
“我不知道他已经摔倒了,以为他一直是拽着车窗跟着我跑,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挂倒他之后把他拖了这么长的距离。”蒲某说,他驾车离开后去了长寿,下午接到警方短信,通知他回主城区接受调查,他回到主城区才知道,赵师傅受伤了。
“他没有给我看收费依据,我认为不应该收费。”在接受采访时,蒲某向记者强调。
“就算是不该收费,但挂倒了人还开车拖行,这样的行为确实应该谴责。”看到事情全过程的刘小姐表示。
昨天下午,黄泥塝紫薇路临时停车场的管理方、渝北区占道停车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蒲某的车是前天停在停车场的,当时交的两元是当天的收费,第二天他还停了11个小时,应该再交两元。“赵师傅的收费是按规定办事,这两元本来就是应该交的。”
据了解,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