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交锋
杭州市工商局法规处袁处长:
霸王条款的实质是不合理格式合同
北京这次提出的“霸王条款”确实争议很大,其他地方不一定会都跟上。“霸王条款”只是一种口头说法,它在法律法规上没有专门明确的规定,但其实质是不合理的格式合同,所以说商家的“霸王条款”不是不能处罚。
比如餐饮店定了一个规定,不能自带酒水,消费者要去店里消费,要么不自带酒水,要么要付费,如果不同意就不要来店里消费。如果这个规定被 工商部门认定为“霸王条款”,它就有处罚的依据。
杭州工商在今年上半年和去年,都有过对商家“霸王条款”的整治。
杭州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陈杭:
霸王条款是无效条款
对于“霸王条款”,《消法》里有一条规定,商家在消费行为中规避自己责任的条款,可以将其视为无效条款。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碰到的“霸王条款”首先必须由工商部门认定,但在《消法》的大框架下,不同的地方都有自己的规章,在杭州就不能拿北京的“霸王条款”规定。确实存在“霸王条款”,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条款就视为无效,同时工商部门还要对商家进行处罚。
浙江省饭店业协会秘书长杜觉祥:
北京相关部门的强力整治太“荒唐”
“不公平表述”以偏概全。这些条例不违规、不违法,北京相关部门一定要强力整治太“荒唐”。
如果餐馆能带酒和饮料,那是不是能带菜呢?自带酒水从本身上说做法就是不妥的,反过来说,如果餐馆同意带,就没关系。餐馆可以谢绝也可以同意。消费者可以选择其它同意自带酒水的餐馆,这是餐饮企业与消费者可以相互沟通的事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餐饮企业和消费者都有充分选择的自由。
延伸阅读
对霸王条款处理有依据
对于使用上述“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商家,相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工商部门对商家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格式条款,将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发布不合理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的商家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杭州市物价部门则依据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对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是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