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一市民因收到被化学物品污染的快递而中毒死亡。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圆通公司将剧毒化学物品和日常用品混合运输,酿成了这起悲剧。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
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工作,推动快递行业的自律和他律,以确保服务质量与消费安全。
“夺命快递”酿悲剧
山东省广饶县市民刘先生怎么都不会想到,妻子在网上买给孩子的鞋子会给他带来一场灾难:11月29日,刘先生收到圆通公 司送来的快件之后出现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地公安部门透露,刘某死前有氟乙酸甲酯中毒症状,来源正是那份快件。
装鞋子的快件上为什么会出现有毒的氟乙酸甲酯?山东省邮政局20日给出了答案:11月28日,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网络)工作人员在卸载一件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时,发现有液态化学品泄漏,并在48小时内先后导致5名工作人员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
然而,泄漏发生后,潍坊捷顺通快递公司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而是自行对疑似污染快件进行了隔离,并于11月29日将同一车次的其他快件先后投出,导致寿光、胶州、东营等地多名快件收件人在收件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反应,并造成刘先生死亡、妻子住院。
山东省邮政局通报说,捷顺通公司先后两次与发件企业取得联系。然而,发件企业第一次告知投寄物品为氯乙腈,对人体危害较小。直到第二天,捷顺通公司又有3名员工中毒,发件企业这才承认,寄出的液体是剧毒的氟乙酸甲酯。
据湖北、山东两省邮政管理部门的通报,收寄快件的快递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将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潍坊捷顺通快递公司被处以经济处罚两万八千元,山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被责令在全省开展安全整顿。
快件有毒为何还投递?
国家邮政局对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物品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就包括氟乙酸甲酯所属的“有机溶剂”。此外,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承运危险品需要有一定的资质。
记者了解到,圆通并没有承运危险品的资质。但是剧毒的氟乙酸甲酯为何会进入圆通的配送车、与衣帽等日常用品混杂在一起运输?
圆通公司20日在官方网站上解释称:11月27日,湖北荆门一家化工企业经圆通速递当地加盟网点——沙洋运通物流有限公司收寄点向山东一家制药厂寄递一件物品,称其无毒无害,收件人员对该物品进行了验视。在运送过程中,这件物品发生了泄漏,同车运输的部分快件被污染。发现泄漏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寄件人联系,对方称寄递的物品无毒无害,只需进行通风晾晒处理。中转操作人员按照寄件人提供的处置方法对同车快件进行处置后进行了转运。
收寄氟乙酸甲酯是否真是因为工作人员轻信发件企业的话,目前还有待考证。但中国邮政EMS一名工作人员指出,化学产品即使无毒无害、证照齐全,也不能和日常用品混在一起发送,而是应该通过专门的渠道来投递。此外,其他快件被污染,应当终止投递。
一名不愿具名的民警指出,这起事故中,圆通公司在潍坊和湖北的两个配送点都是加盟企业。他认为,加盟店的把关意识大多不如自营店。在假药、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许多犯罪分子就是利用加盟企业把关不严的特点,通过快递进行违法活动。他说:“这些把关不严的加盟店,一定程度上成了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法制建设需跟上
近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推动我国快递行业急速上升。国家邮政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仅今年11月份,我国快递业务量就完成10.9亿件,同比增长61.9%。然而,在业绩飘红的同时,快递公司发展的规范性却一直饱受诟病。
专家认为,近年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快递企业管理难以跟上。“快递业发展得太快了。”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认为,在电子商务的刺激下,快递市场发展过于迅猛,竞争激烈,规范程度难以跟上,由此引发了野蛮分拣、监守自盗、物品遗失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快递行业准入门槛不高,市场鱼龙混杂,对行业的整体发展构成了不良影响。
也有专家指出,国家对快递行业缺乏监管,也为这次事故埋下了伏笔。“对收寄物品的把关,基本凭企业的自觉。政府监管太少,也管不过来。”山东鲁商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国利说,当前的监管体系下,政府部门只能在出事之后对快件的流程进行追溯,判断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这种追责机制难以保证快递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一旦被人恶意钻空子,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损失。
对此,邱宝昌认为,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他说,我国《邮政法》已经严重滞后于市场,亟须进行更新。“政府部门应当以法律法规推动快递行业的自律和他律。”他建议,在相关法律中应对权责进行进一步明确,对快递企业的从业资格、人员素质、责任保险等内容进行明确规范,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在确保效率和利益的情况下,促使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