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东省紫金县政府在某项目土地“招拍挂”前与华南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秘密协议,确保华南城在“招拍挂”中摘牌,并承诺如果该公司未能取得该土地,县政府将赔偿其巨额经济补偿。(12月6日《经济参考报》)
今年10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个部门印发了《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明令禁止一些市场和物流企业以物流园区的名义来圈占土地,行“物流园区”之名,搞“商业 地产”之实。然而,华南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仅以“商贸物流城项目”名义建设“华南城十里东岸”别墅小区,而且其正在出售的别墅几乎全部都是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独栋别墅。据报道,该项目土地是违规以“零地价”获得的,整个项目只缴纳了给农民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其余的土地出让金开发商缴纳后,地方政府又以各种名目全额返还给开发商。为确保华南城在该土地的“招拍挂”中成功摘牌,紫金县政府甚至还与华南城签订了《补偿协议》。
对于地方政府的各种违规招商行为,国务院办公厅早已下发《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强调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企改制”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然而,在政绩和利益的驱使下,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地低价出售土地现象并不少,一些地方政府为保证项目上马,甚至存在“先占后征”、“少征多占”等违法征地现象。
我国《拍卖法》也明确指出,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因此国家对土地出让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就是希望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进行阳光操作,遏制土地交易中的不当行为,维护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紫金县政府与华南城签署秘密协议的做法显然已经涉嫌“虚假投标”。
近年来,有的地方政府在对土地、房屋、车辆、矿产资源等国有资产进行拍卖时,权利往往不甘寂寞而出现寻租现象,出现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联手哄抬价格,诱退、逼退竞拍者,托人举牌假拍,隐瞒标的等方法进行暗箱操作。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拍卖法》,不仅阻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破坏力正常的经济秩序,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当地政府与企业签订“秘密协议”暴露了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乱象丛生,当政者急功近利置国家资产和民众权益不顾,与企业私相授受,瞒天过海,此类秘密“承诺”一旦被民众知晓或媒体曝光,受伤害最深的无疑是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对此次事件上级机关有必要严查,给公众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