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教社网站上的一则致歉信再次引起了公众对教科书质量的关注。人教社在致歉信中这样表达:“教材出现错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是不应该的。”这也是大多数批评者所持的观点,教材绝对不能出错。网络上也有相对宽容的观点,将错误分成“知识性错误”和“技术性错误”,并坚称前者不可原谅,后者可以包容并改进。
事实上,近年来对教科书质量的批评不断,从内容到选篇再到细节,分析来看,可以发现一个现象:批评语文教材的多 ,批评自然学科的少;批评编者和出版方的多,批评使用者的少。
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可能源于语文学科作为母语学科,让公众更有底气,实际上,作家和教育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专业,对教材的批评不建立在学术化、科学化的教科书研究专业基础之上,而随好恶进行随意批评,并不可取。
另一方面,人们一般会自然地认为,自然学科本身就是科学学科,其出错的可能性要比人文学科几率低。实际上,不管是化学还是生物,从历史角度看,随着时间推进,之前的教材在学识上也会存在知识性错误,比如对空气成分的认识、对宇宙世界的认识,例如“九大行星”还是“八大行星”的问题。
再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教材编选队伍的组织权在出版社,而出版社选聘人才时不太可能直接从教育专家或一线教师中选拔,最多是让一部分名师、教授来牵头组织编写。问题是,这些名师和教授往往并不了解一线的学生,更多停留在自己的学识见解和研究成果基础上,造成了教材离一线、离孩子很远。这引发了社会人士对编者和出版方的大量批评。实际上,认真研究师范大学的教材教法等学科内容,认真阅读教材的前言和教师用书以及课程标准,随处都可以见到一个常识性的表述,那就是教科书不过是教学的工具,教师必须对教材内容进行加工选择,使用者本身应该对教材进行创造性的使用,当然包括纠错这样的事情。
人教版语文教材出错,该致歉的绝对不止人教社。
其实,教科书编选过程中,应该严格区分“实验版”、“修订版”、“正式版”,同时更要明确不同版别之间,出版者、编写者、使用者不同的责任。从1898年至今的新式教科书发展历史来看,凡是再版的教科书都有修订和改正的痕迹,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避免错误出现是出版者、编写者、使用者不可推卸的共同责任。出版方不妨建立一种纠错机制,将社会人群等引入教材的纠错,以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
另外,自古有“尽信书不如无书”,当整个社会包括教师都盲目迷信权威,迷信教科书,我们的教育可能会缺失质疑的精神。对于教科书,少出错、不出错应该是出版者、编选者的自觉,但是对教科书及知识的质疑,才是教书者最应该教给学生的。没有质疑,只有一味的接受,孩子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缺失是一种必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