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扶贫工作经历了从依赖整体性经济体制改革带动到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扶贫开发战略实施的转变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担当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高度重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谱写出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新篇章,也集中体现出我国贫困治理迈向理性化和现代化。
一、精准扶贫是农村扶贫开发的必然选择
我国政府长期以来致力于农村扶贫工作,但由于农村人口基数大、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扶贫工作难度较大。为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扶贫农户的造血功能,中国政府明确提出了开发式扶贫战略,并在1994年、2001年、2011年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践证明,我国的扶贫开发是卓有成效的,按照2010年国家贫困线每人每年2300元不变价回溯衡量,从 1978 年到 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由77039万人下降为5575万人,贫困发生率由97.5%下降为5.7%。不过,2010年以来,我国农村减贫人口数量逐年减少,贫困发生率下降速度也逐年变缓,扶贫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这与我国农村贫困的基本现状有直接关系,即留存的未脱贫人口的往往是脱贫难度最大的,也因为如此扶贫攻坚已经到了“攻城拔寨、啃硬骨头”的阶段。但是,考虑到国家每年投入的扶贫资金在不断增加,由此可判断国家的扶贫投资效率一定程度上出现下降趋势。因此,反思和改变传统的粗放式扶贫模式提上了贫困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面临新时期特殊的扶贫开发形势和任务,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既十分必要,又非常及时。这一方略的提出充分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我国农村贫困治理模式的深刻认识、对我国农村贫困现状的全面了解,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面临历史重大节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是基于历史经验与现实情境而做出的必然选择。
二、精准扶贫是贫困治理理性化的内在要求
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他进一步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加快形成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
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讲话,既阐明了贫困治理的价值选择,也指出了贫困治理的基本路径,是贫困治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内在要求和高度统一。就其价值理性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重视民生问题,特别关心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这体现的是执政党治国理政的核心价值选择,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其工具理性而言,无论是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和政策体系,还是在此基础上构建的贫困治理体制机制,都非常直接地回应当前农村扶贫开发的基本需求、非常准确地指向脱贫攻坚的目标人群、非常严格地规范扶贫开发的政府行为,唯有通过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考核,才能有效根治农村贫困问题。
三、精准扶贫是贫困治理现代化的集中体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精准扶贫是贫困治理模式的创新,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在贫困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现代社会治理是符合民主、法治、协作、发展等现代化政治理念及其特征的治理,农村贫困治理从传统粗放式向现代精准式的转变,体现了我国扶贫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多元化和发展性。首先,精准扶贫的各个环节充分保障了民主决策和民主参与,无论是从国家到地方的扶贫开发政策的制定、扶贫开发规划的编制,还是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退出,都充分遵循了民主决策程序,保障了贫困人口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其次,精准扶贫推动了我国扶贫开发的制度化和法治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扶贫开发法律法规,抓紧制定扶贫开发条例”,地方政府出台各种法律法规推进扶贫法制建设,将扶贫开发纳入依法行政轨道。再次,精准扶贫包含了多元合作治理理念和具体实践,精准扶贫既强调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也强调要遵循市场的基本规律,构建起了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多方合作,推动贫困治理有效实施。最后,精准扶贫体现了贫困治理的发展性,精准扶贫的基本战略和政策体系注重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绿色发展和科学发展,不仅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也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长远发展,体现了新的发展理念。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中部地区减贫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