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8月16日报道:近日,四川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抢救无效死亡,被认定为“因公牺牲”后,引起网友争议。争议的焦点是:“午休期间上厕所摔倒死亡也算‘因公牺牲’?”
这则新闻必然会引起争议的原因在于,它包含了几个“关键词”:“公务员”、“上厕所”、“因公牺牲”,而关键词中的敏感词是“公务员”。如果把“公务员”换成了“清洁工”,假如清洁工在午休期间上厕所摔倒死亡,舆论一定会对此唏嘘不已。所以,在公务员上厕所“因公牺牲”的舆情背后,有一种舆论对社会不同阶层好恶的思维定式。具体到这件事上,在公众的认知中,清闲的政府工作人员是不至于因劳累致死的——因为午休期间上厕所摔倒死亡,可视为“因公牺牲”,一定是工作极度劳累所致——厕所又不是危险场所。故此,公众就有理由质疑这个事件又是公务员特权的表现。
我相信在所有的公务员中,会有呕心沥血、废寝忘食的人民公仆,如果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是这样的人物,就应该公开宣传,详细介绍他的事迹。但可惜的是,在黄舣镇党委副书记刘海介绍中,不但没有引起人们对朱继宏的敬佩,反而加深了对至少是这个政府公务员的“误解”。据黄舣镇党委副书记刘海介绍,朱继宏自2009年3月考取公务员后,“他一个人承担了3个人的工作量。”朱继宏牺牲后,他负责的工作只好分配给3个人来承担,“这就可以证明他过去的工作量有多大”。这个说法就顾此失彼了。因为要证明朱继宏是因工作劳累而死,就可以让他24小时工作?因为一个公务员一天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三个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就是24小时。也许一个人顶三个人是指工作量,那么,据黄舣镇工作人员李某介绍,“7月24日午饭后, 小朱和往常一样,在办公室时上上网,边做做工作上的事情,边和女友聊天,并相约下午迟一点陪女友逛街”,看来一个人顶三个人的工作量,朱继宏是可以轻松“驾驭”的,而且这样的轻松是一贯的,因为出事那天“和往常一样”。对此,人们不得不想,朱继宏“在办公室时上上网,边做做工作上的事情,边和女友聊天”是黄舣镇党政办其他工作人员的三倍工作量,那其他工作人员一天干了些什么?
这就难怪舆论对朱继宏被认定为“因公牺牲”议论纷纷了,因为这个事件无意中带出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是与舆论对当前公务员的不满相吻合的。首先政府工作人员人浮于事是不争的事实:一个往常“在办公室时上上网,边做做工作上的事情,边和女友聊天”的朱继宏走了,而这份工作竟然要“3个人来承担”。其二,在网上力挺朱继宏的“忘忧谷”系镇政府负责网络舆情的工作人员李某,负责收集网络信息和进行舆论引导,而这样一个“负责收集网络信息和进行舆论引导”的政府代言人,竟然爆出粗口,指责提出不同意见的网友是“喷粪”和“打胡乱说”,其个人素质就不言而喻了。
在我看来,在公务员上厕所“因公牺牲”的舆情背后,是一种对公务员过分占有社会资源的不满,如果公务员一向给公众以公仆的印象,我想不管朱继宏是上厕所还是上下班路上,发生意外都会得到公众的同情和惋惜;如果政府工作人员都兢兢业业、为人民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那么就不会有人计较是“因公牺牲”还是不幸身亡。所以,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在这一事件的舆情背后,读懂一点民情、民意,用以反省和自纠。否则,哪怕认定朱继宏因公牺牲,哪怕中共江阳区委追授朱继宏“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都无法在公众面前树立起政府的美好形象,更谈不上对社会的示范和教育意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