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公安局半年前开始广招“治安志愿者”,并推出积分奖励办法,为各类“善举”定分计值。这一举措遭到多方质疑。有专家认为,要警惕该办法发展成全民皆警的可能。(8月12日《新京报》)
虽然宿迁副市长刘亚军一再强调积分奖励“不是报酬,是物质鼓励”,虽然“几乎所有的志愿者都说,加入的动机不是为了奖励”,但“低收入群体成为志愿者中的主要人员”,让我们看到经济杠杆起到了一定作用。
报道中提到的三轮车司机陈三军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陈三军坦承,真没想到见义勇为还能获得现金奖励,而这笔奖励差不多是他3天的收入。见义勇为收入可观,于是加入了“治安志愿者”的行列,这恐怕不是个例。数据显示,在宿迁市的3.8万名治安志愿者中,有27.95%是低保人员,有16.36%是农民,低收入群体成为志愿者中的主要人员。宿豫区的志愿者身份包括“出租车司机、城管队员、环卫保洁员、送奶工、送报员、水电气抄表员、村组干部、物业保安”等,显然大部分是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
是低收入群体的治安意识更强,还是那一点点“物质鼓励”对他们的吸引力更大,相信每个人都心知肚明。既然如此,这个以“鼓励那些做小善事 的人,达到人人维护治安”为目的的活动,就成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式的悬赏招人,显然背离了活动的初衷。
据宿迁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维说,宿迁有540余万人口,全市警力2991人,警力占万分之五点五,这个水平在江苏全省最低,招募志愿者能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但3.8万志愿者跟全市的总人口比起来也只是“沧海一粟”,而一些违法分子经常会团伙作案,一旦发生冲突,恐怕这些志愿者也没有人数上的优势。志愿者不是训练有素的警察,面对歹徒时人身安全如何得到保证?
虽然宿迁市公安局的数据显示自办法实施以来,刑事案件较去年下降9.7%,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宿迁居全省第二,但这是靠变相雇佣大量低收入者得来,并不值得称道。如果有朝一日取消奖励措施,这些志愿者的热情会不会减弱甚至消失?社会治安会不会出现反弹?这显然是宿迁市警方应该思考的问题。
正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刘宏斌说的那样,在法治社会,应该用法律的手段,建立合法稳定的制度。警力不足,并不意味着要推崇非执法人员去执法。引导全体公民向善是一种积极的尝试,但把维护社会治安和金钱直接挂钩,以吸引一些低收入群体参与的做法,值得商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