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改革中发展完善纪实
这是一场复杂艰巨、波澜壮阔的改革——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央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在神州大地上展开了一场气势恢弘、前所未有的司法体制改革大实践。
八年弹指一挥间——8年多过去,在依法治国的前进轨道里,在风生水起的改革大潮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公平和正义的旗帜,在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东方大国高高飘扬……
加强领导,矢力推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摆上工作日程
“没想到法院会给俺送来救命钱!”2009年6月,当接到3万元救助金时,山东青岛的李贤激动得热泪盈眶,语声哽咽。
李贤的女儿在一起抢劫案中被杀害。因为思念女儿,李贤那份临时工干不下去了,家庭生活陷入极其困难的境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即启动了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困难救助程序。
因一些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或缺少赔偿能力,我国每年都有部分刑事被害人家庭陷入困境。
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党中央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纳入司法体制改革范畴,中央政法机关会同财政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于2009年3月发布了《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一制度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大部分省(区、市)出台了实施意见。
“这是一种司法进步。”长期关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牧说,“以前我国刑事诉讼往往忽视了对被害人的关注。这一制度的建立,表明法律关注的内容更加人性化。”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立,只是近年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缩影——
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状况,代表着这个国家政治文明的水准,影响着百姓生活的幸福指数。
依法治国,法治天下。中国司法体制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设定的,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总体上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基本国情相适应。然而,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司法环境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司法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现行司法体制存在一些不完善、不适应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司法实践中裁判不公、处理不当、效率不高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逐渐提上了中共中央的议事日程——
2002年11月,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将司法体制改革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出了相应部署。
2004年底,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提出了改革和完善诉讼制度、诉讼收费制度、检察监督体制等10个方面的35项改革任务。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的罗干同志,领导和召集各有关部门逐项研究,着力推进改革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
从十六大时的“推进”到十七大时的“深化”——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迈向深入,获得稳步推进。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在继续抓好2004年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事项的基础上,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进一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运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意见》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4个方面,提出了60项改革任务。
更加突出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加强调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更加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加注重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人们注意到,和上一个五年相比,4个“更加”成为十七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鲜明特点。
…… ……
司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国内外十分关注——从改革措施的调研论证到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这场改革自始至终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听取有关汇报,并作出部署。
“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从2003年9月29日到2004年4月26日,再到2007年11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都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要求。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都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非常重视和关注,给予很多关心和支持。
从“积极稳妥”到“积极推进”,再到“深化”,折射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在一步步深化,部署在一步步深入。
部署,重在落实——
党的十六大以来,作为党中央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央政法委员会始终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中央同意,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到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司法体制改革专题汇报会,一次次会议,一项项部署,中央政法委员会加强了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导、督促和落实。
中国司法领域的一系列改革部署,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
“十六大以来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使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党中央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心,增强了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信心。”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说。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举措频频
“王警官,我是咱们小区的居民,我的身份证丢了,该怎么补办呢?”2010年1月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启动“片警在线”,不少居民迅速通过互联网向片警王春意提出了问题,王春意迅即作出解答。
开展网上警民互动,密切警民关系,这只是近年司法体制改革大潮中的一朵浪花——
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部署下,十六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任务逐一分解。
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场涉及公、检、法、司等各个政法机关的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在神州大地上逐步展开。
一次次座谈会,一次次专题会议,一项项课题研究,一次次基层调研,一次次协调沟通会,一项项改革举措……
司法体制改革复杂而又艰巨,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从部门到地方,从人大到政协,从专家到基层干警,从政府官员到普通群众,从党内干部到党外人士,都参与到司法体制改革的调研、论证和决策过程中来,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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