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敲诈16家烟花公司 被林某等人威胁的,除了各个政府部门,还有浏阳的烟花企业,统计发现多达16家,被敲诈勒索的原因,大多数是安全事故和环保问题。 2017年下半年,林某在网上发表并扩散了一篇关于永和镇瑞枫烟花材料制作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负面网络信息。该厂负责人被迫联系林某,并将一个装有600元钱的信封拿给他,林某觉得钱少了便称他还有个司机,该厂负责人就又拿了400元给他。收下这1000元后,林某将网络信息删除。 包括金源分公司在内,永和镇瑞枫烟花材料制作有限公司共有三家分公司遭遇了林某的敲诈勒索,共计7千元。 为了对这些企业起到震慑作用,林某还给自己捏造了身份。如2015年下半年,官渡镇淮东出口花炮厂发生安全事故后有自称“记者”的人到现场拍照,厂方害怕被报道后造成负面舆情,故通过他人联系到该“记者”,请求他不要发网络信息炒作。这个“记者”就是林某,借此他获得了2000元。 此外,林某还购买了一本“法治宣传网工作证”。2015年8月,林某在高坪镇大吉富翁烟花有限公司就出示了该证。得知该公司发生了安全事故后,林某带着张某一起到该厂了解情况,看到“工作证”后,该厂负责人害怕事情被报道后给厂方带来负面舆情,被迫向林某支付了1万元,张某从中分得2000元。不久,林某个人又以同样的方式向该厂索要了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