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 总说“记不清了” 从核对身份信息开始,63岁的王某甲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没有印象,记不清了。” “我就记得强制执行的时候是早上5点多,我、我儿子、儿媳和孙子在屋里睡觉。”王某甲说。 检方指控,由于涉案房屋一直没有拆除,导致一条重要的交通路线无法全线贯通,造成交通拥堵,王某甲表示他是先盖的房子,但不知道自己家所处的位置要修路。 对于公诉人指出的王某甲曾经端着一盆汽油拿着打火机威胁工作人员,他回应“我当时端的水,吓唬他们呢。” 王某乙介绍,拆迁协商过程中开始由父亲协调,后来由自己协调。“强拆当天,我听见有人敲门我就出去了,我穿衣服的过程中,就听到有人在使劲砸门。” 在法官询问家中为何备有燃烧瓶时,王某乙表示,应该是在自己家起获的,由于房屋所在位置比较偏僻,怕老人出去遛弯和爱人下班回家有危险,提前备好了防狼喷雾。至于啤酒瓶,王某乙含糊其词“好像是我做的吧?” 而对于曾经向执行人员喷射辣椒水、投掷燃烧瓶二人均表示:没有印象、早忘了。 最后陈述中,王某甲和王某乙均表示认错,确实不知道触犯了法律,请法官考虑现实的家庭状况从轻处理。 经审理,石景山法院认为,王某甲、王某乙无视法院生效裁定,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以暴力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符合拒不执行裁定罪的构成要件。 因二被告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分主从。当庭自愿认罪,酌予从轻处罚。王某甲、王某乙因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