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拒不迁出房屋,还在法院强制拆除过程中以喷辣椒水、投掷燃烧瓶、威胁等方式阻碍工作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王某甲与儿子王某乙因涉嫌犯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刑拘。 今天下午,石景山法院当庭宣判,王某甲、王某乙因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石景山法院供图 案件 9年钉子户 威胁执行人员“谁都别活” 2009年,石景山五里坨地区计划修建石门南路,并经审批启动了道路所在范围内房屋的拆迁工作。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证明,在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后,中心在拆迁地区张贴了拆迁公告,并开展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63岁王某甲的房屋被划在了拆迁范围内,但到了2010年,其余住户的拆迁安置协议均已签署完毕,王某甲却始终没能与拆迁方达成协议。 于是,拆迁方向石景山住建委提交了拆迁纠纷裁决申请,经裁决,王某甲需在16日腾空房屋并搬至周转房,并在30天内选择房屋安置方式或货币补偿219万余元。 检方指控,王某甲是一开发项目建设范围内某房屋的被拆迁人,石景山区法院于2014年7月做出行政裁定书,准许对区住建委做出的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进行强制执行。自2014年7月执行工作开展以来,石景山法院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但均未取得成功。 2018年4月28日清晨,石景山法院对王某甲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王某甲伙同其子王某乙拒不迁出房屋,记者从执法记录仪中看到,在强制拆除的半个小时当中,王某甲和王某乙拒绝打开大门,在强制开锁时,通过防盗门小门对开锁人员喷射辣椒水。 见执行人员仍不离开,王某乙向外投掷了9个装满汽油的啤酒瓶,每每落地都火光四溅,引燃附近杂草,火苗蹿起一人高。由于气味刺激性较强,现场工作人员咳嗽不止。 检方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王某甲还端着一盆汽油威胁工作人员:“都别活!”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两天后,法官再次来到王某的房屋,发现大门已被封死,屋内无人居住。在联系了王某乙的妻子到场后,法院对该处房屋实施了强制腾退,将屋内物品转移至周转房,案件执结。腾退过程中,法警还发现了屋内剩余的3个燃烧瓶和七罐“防狼喷雾”。 王某甲与儿子王某乙因涉嫌犯拒不执行裁定罪于2018年5月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