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下衣服偷走财物 将杨某一家三口的尸体处理后,李某来到客厅喝了杯水,休息了一会。然后来到有衣柜的卧室里,把自己身上沾满血迹的衣裤全部脱下,在卫生间里把衣裤上的血迹洗掉,换上杨父的衣服和裤子。 随后,李某在杨某家里开始翻找财物,找到现金7000多元,还有一些古币,翻出了3张银行卡、3个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离开家里时,还把钥匙和3个被害人的手机也带走了。 李某下楼后,拿着银行卡到云大医院附近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试图对照生日数字当取款密码取款,经过几次试验,都显示密码错误。 李某在附近找了一家宾馆,洗了个澡。然后,找了一家卖衣服的商店,买了衣服、裤子和鞋子,重新换上,把杨父的衣裤丢在宾馆一个垃圾桶里。 用同学语气回复短信 李某作案后回到学校里,他并没把杀人的事告诉任何人,一点害怕的感觉都没有。他在学校里,正常上课、生活,没有一点异常,还了其他同学3000元债务。 在学校里,李某还请了另外4个同学一起到昆都一家酒吧里喝酒,一共消费了800多元。 同时,学校辅导员见杨某好几天没到校,也打电话给杨某,李某不敢接,随后,回短信给辅导员说:“我要请假几天,这几天都不进学校了。” 2016年11月18日,杨某的姑姑打电话给哥哥,家里的座机发出嘟嘟声,哥哥、嫂子和杨某3个手机都没接,又分别发短信给他们,李某以死者口气进行回复。 但杨某的姑姑感觉不对劲,就到哥哥家了解,进到家里,看到一家3口遭到灭门,随即向警方报案。 民警在机场抓获凶手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凶案发生后,有一个座机号码打110报警,接通电话后,报警人却没有说话,应该可以推断报警人是张某。 2016年11月20日下午5点左右,民警侦查发现,李某将在长水机场出站口出现。原来,李某当天下午到机场接机,接他大姐从湖北襄阳飞到昆明的航班。 当民警赶到机场出站口时,抓获了接机的李某,并从其身上搜出3名被害人的手机。随后,民警赶到学校,从李某宿舍里搜出一件带有血迹的T恤。 指控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作案手段残忍,持菜刀砍死3名受害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李某作案后,还偷盗被害人家财物,其行为该构成盗窃罪。 同时,张某的母亲和杨父的妹妹作为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法庭从严处罚被告人李某,还要求李某赔偿各种经济损失200万余元。 针对杨某借高利贷一事,杨某的姑姑在证词里表示:李某仗着自己个子大,经常欺负杨某,是李某逼着杨某去做担保的,两笔高利贷都是李某去借的,杨某从来没有用过这些钱。 李某在做最后陈述时说:多年前,父亲和姑姑将我从农村带到昆明,原本是接受更好的教育,到了昆明后,我却只知道享乐,自己也活得很虚荣,当家里无法满足自己虚荣心后,就想到“校园贷”,从社会上借高利贷满足自己,没想到成为阶下囚。如果法庭判我死刑后,我愿意把自己的器官捐献出来,以弥补自己所犯的罪行。事到如今,说再多的道歉,也无法挽回受害人的生命,也无法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恳请法庭给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本案因案情重大,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