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家里的电脑被偷(4月19日),警方很快抓住嫌疑人刘某。 李先生说,家里总共有三台电脑被偷,还有一万块钱现金。事发当天夜里,他听到了点动静,但以为是父母走动,也就没在意。 民警现场勘查发现,家里并没有被破坏的样子,小偷很可能是从开着的窗户入室盗窃。经过调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刘某,他曾经在上海盗窃被判刑,去年释放出来后到苏州一家电子厂当操作工。由于刘某拒不交待,民警继续调查发现,事发现场留下的鞋印,和刘某所穿的鞋子吻合。面对大量证据,刘某打算详细交代作案经过,不过提出晚饭要加餐。 湖东派出所民警韩朝谕表示:“突然跟我们提出想吃一个鹅腿,肉食想增加一个,然后我们民警也是满足其要求,给他弄了一个鹅腿饭。然后他在吃完这个饭以后,一改之前的沉默不语,开始辩称其所有物品是在公园里捡到的。” 刘某拒不配合民警,声称物品是在公园中捡到。 民警之前在刘某的住处找到了两台被盗的电脑,刘某手机上收到拍卖网站的短信,第三台电脑已被刘某倒卖,民警随即赶往深圳,并顺利拿回了这台电脑。 湖东派出所民警韩朝谕表示:“他就崩溃了,然后在那边嚎啕大哭,跟我们讲无法回去给奶奶过寿了,然后他也承认了大部分的盗窃事实,但是对于现金这一部分,被害人提出被盗一万元现金,嫌疑人还是始终予以否认,称没有盗得他人现金。” 刘某坚称自己没有偷现金,而失主很肯定地说,刚取出来的一万块现金全部被偷走,这一点如何认定呢? 民警调查发现,刘某在案发当天有大量的现金存入自己银行卡,与失窃的钱款的冠字号进行对比,结果一模一样。刘某再也没法再狡辩了。 目前,刘某已经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