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发展,电瓶,即蓄电池更多地出现在了生活中。然而,废旧蓄电池若不科学处置,不仅会对环境造成巨大伤害,也会沦为不法分子牟利的工具。比如废旧电池被回收后,很可能被拿来提炼铅出售,以此来获取利润,而无用的酸液被随意倒掉会造成污染。 沈阳警方近期在辽宁铁岭的一个工业园区查获了一个非法炼铅厂,查扣了330吨废电瓶。警方同时发现,非法炼铅厂暴力拆解蓄电池废物,50吨的硫酸被非法直排到附近土地,造成不可挽回的污染。目前已抓捕犯罪嫌疑人14人。 近日,沈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两辆正在行驶途经沈阳的货车,有酸性液体不断从车厢中流出,味道非常刺鼻。民警对车辆进行拦截,眼前的景象触目惊心。被拦停的两辆货车内,满载着从废旧的铅酸蓄电池中拆解下来的铅板,足有70多吨。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内保大队警官王伟说:“拆解电瓶以后,铅板里含有很多酸液。货车从出发地一直在高速上跑,跑一路,酸一路。服务区弥漫着酸味,车漆都咬开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认定:废旧的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其内部含有的废铅、废硫酸等化学液体,如果未经无害化处理就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所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而铅酸蓄电池的电极是由铅及其氧化物制成,里面的电解液是硫酸溶液,这两种物质如果随意倾倒或者利用处置不当,会给人体或者生态环境造成极为严重的伤害。 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这些铅板来自辽宁铁岭一个专门拆解废旧电瓶的作坊,他们从全国各地回收废旧铅酸电瓶,然后将里面的铅板拆解后运往外省的小冶炼厂进行再冶炼,拆解1吨旧电瓶,纯利润大约是3000元。 在辽宁铁岭的一个工业园区内,警方找到了那个专门拆解废旧电瓶的作坊。2600多平方米的厂区地面残留着大量酸性液体,十几名工人正对着回收来的旧电瓶进行野蛮破拆,电瓶内的废液在未经任何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地下。 王伟介绍,他们将废液直接倒到地上,拿水冲。水冲之后形成的混合液体,要么渗坑,要么渗井。清理现场以后,在现场检测的时候,发现大的渗坑里酸液PH值在3以下,显示是强酸,地面的PH值在2以下。现场检测人员回来以后,鞋底都已经被酸蚀了。 警方当场抓获黑作坊老板——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及12名正在拆解废旧电瓶、倾倒电瓶内电解液的工人,现场收缴危险废物、废电瓶及拆解物共计330吨,涉案金额300多万元。 经审讯,14名犯罪嫌疑人交代,自今年4月开始,该黑作坊在没有取得正规手续的情况下,将各地收来的废旧电瓶进行拆解,就地倾倒电瓶内的废电解液,拆取废电瓶内的铅板向外地贩卖。目前,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董某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伟说,《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污染环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尤其是两高司法解释中,对直接用渗井、渗坑非法排泄危险废物的,直接入刑。 随着废铅酸蓄电池中转、暂存、回收环节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等法规、制度,对相关流程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在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里,废铅酸蓄电池被认定为危险废物。 目前,我国境内年报废铅酸蓄电池600万吨左右,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虽回收率较高,但环境污染现象依然高发。 抚顺石油化工大学副教授张颖介绍其原因:一是收集中转暂存不规范引发的贮存设施不齐全、原始记录不规范、台账明细不全面、转移联单未办理等问题;二是税收链条不完整引发灰色利益链,从而出现了私自倒酸、私自拆解、流向无序、非法冶炼等一系列问题。 今年3月,国家工信部联合多部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将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明确生产者的责任和监管者及其责任,建立健全回收体系,才能确保废旧铅酸电池的有序回收和安全、环保、资源化利用。实现此目标,一方面需要各部门重视起来,通过政策的完善与技术的革新修补漏洞。另一方面,也需要每个人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推进废旧电池走好环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