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党组突做决定:无条件收案 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灵宝法院内部没有解决好杨文鹏案件的材料移交问题。戏剧的是,就在罪犯再犯新罪的21天前,灵宝法院党组作出决定,要求审监庭无条件收案。 灵宝法院党组作出决定的日期是2015年11月9日。张晓红说,院党组作出决定后,她一直没有收到少年庭送来的移送案件的材料:“事后我还奇怪,这有二十多天她没有给我移送。当时的原因是我还要办一审案件,我们单位要求结案率是100%。所以说我们那个(分管)院长(张克民)他把那个案件收了之后,想着让我先结案,放在他跟前就没告诉我”。 出事后灵宝法院未上报,张晓红称自己是“替罪羊” 罪犯杨文鹏的主审法官张波瑞在接受内部调查时称,2015年11月12日,她把包括杨文鹏案在内的2个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移交给审监庭的主管院领导张克民,但送达回证没有签字。当年11月30日,罪犯杨文鹏再犯新罪。张晓红称,案发后,灵宝法院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此事。“这个牵扯到违纪和违法了。这个事一直就放在那,就隐瞒了,没有报。2016年三门峡检察院的公诉局发现这个案件之后,这时候我们院长(时任院长卫秀萍),直接很武断地给检察院回复就是我渎职了”。 三门峡检察院2016年9月27日向灵宝市法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汲取教训,杜绝再发生类似问题。 案发10个月后,三门峡市检察院才发现灵宝法院渎职的问题。2016年9月27日,三门峡市检察院就此事向灵宝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2016年11月15日,灵宝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张晓红。 灵宝市检察院的告知书显示,2017年1月12日张晓红涉嫌玩忽职守案就已侦查终结,拟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3月左右,时任灵宝法院院长卫秀萍被调离,不久当选为三门峡陕州区法院院长。而被批捕后的张晓红,在看守所被羁押三个月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至今,张晓红涉嫌玩忽职守案,仍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已超出审查起诉期限。她说:“应该是依法提起公诉呀,因为现在已经超期一年了。认为我有罪你就起诉,你如果认为我无罪,你就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灵宝市法院:没有把张晓红推出去承担责任 张晓红称,此案悬而未决,让她备受煎熬。此前,该案由灵宝市检察院立案审查,但因张波瑞法官曾在灵宝检察院工作二十多年,且其丈夫唐洪敏担任灵宝检察院副检察长多年。灵宝检察院应整体回避但初期未回避。举报后,案件由渑池县检察院异地管辖。4月9日,渑池县检察院主管此案的副检察长古玉敏在电话答复张晓红询问案件进展时,这样表示:“那个案子给市院都汇报过了,还没有最终确定意见,估计很快就会决定。最终意见经市院来决定,我们也有不同意见,不是一种意见”。 4月10日,三门峡市检察院的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他们内部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此案已上报省检察院。并称,案件历经几级检察院审查,一定会有公正结论:“这个现在检委会也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现在是报请到河南省检察院了,正在请示当中。省院反馈以后,再给你正式答复”。 为何此案在严重超期的情况下,迟迟不做出决定,记者以发函、致电等形式多次联系河南省检察院宣传部门,负责同志4月11日回复短信称,“正在了解有关情况,稍后联系”,此后再无回复。而就河南省高院出台相关文件的制度设计,记者希望采访到文件起草人省高院张云龙庭长,省高院宣传处工作人员乔良称,不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想进一步核实了解到的案件基本事实,灵宝市法院回复中国之声称不便接受采访,并表示法院从没有把张晓红庭长推出去承担责任。“只是说叫她要配合调查。这个事我问了我们纪检部门了,我们也没有权力也不可能叫自己人去承担这样的责任”。 脱管罪犯再犯新罪致人死伤,当年拒绝将罪犯监外执行的张晓红,却成了唯一被追责,受到牵连的法官。而同意“放走”罪犯的主审法官、法院的领导和看守所,为何都能免责?本案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超出法定期限一年多,属于严重的法律问题,为何不问责?张晓红说自己是“替罪羊”,她替了何人之罪?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