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2点过,江北区盘溪十字路口,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民警正在执勤,一辆白色小轿车在民警跟前“吱溜”闯过了红灯,最终停在了斑马线上。
民警立即上前,要求其靠边停车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当问其为何红灯亮起没有停车时,驾驶员解释说,由于前面有一辆大货车遮挡,她没能看到信号灯,待已经驶过停止线后才发现红灯亮起,所以她立刻就将车停了下来。
民警告诉她,跟车距离不能太近,经过信号灯路口时如果前方有大货车,最好“刹一脚”,待看清信号灯之后再决定是否行驶。如果因为自己不停下来,而看不到红绿灯闯了红灯,就属于交通违法。
不过,驾驶员对民警的忠告不以为然,反而振振有词地反驳:“我之所以没看到信号灯,不是跟车过近,是因为我太矮了,矮才会被前面的大货车挡住嘛。”这位驾驶员坚称自己没有闯红灯:“虽然驶过了停止线,但我最后还是停住了的嘛。”
民警表示,无论什么理由,既然违法行为已经发生,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该驾驶员将面临200元,记2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红灯亮起后,车辆只要越线就视为违法行为产生。不过,越线后停着不动和继续向前行驶,属于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是不一样的。前者属于“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也就是“越线停车”,处以200元、记2分的处罚;后者属于“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即大家常说的 “闯红灯”,则要处以200元、记6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