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阿华(化名)是广州市从化区一名摩的司机,在一次载客过程中,阿华得知乘客阿盛(化名)亲人住院急需用钱。为了帮助阿盛解燃眉之急,阿华主动提出借钱给阿盛,并分两次一共借款8600元给后者。后来阿盛故意躲避不还款,而他借钱所用的理由也是假的。无奈之下,阿华将阿盛诉至法院。2016年10月,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判决:阿盛偿还借款8600元给阿华。
2016年5月12日,22岁的乘客阿盛乘坐阿华的摩的。在车上,阿盛向阿华诉说了自己奶奶摔断了腰却没钱做手术的苦恼,阿华被阿盛的孝心感动,虽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阿华在阿盛到了目的地之后,还是把身上仅有的600元借给了阿盛,没有让阿盛用什么东西作为抵押,也没有让他立下欠条,只是留了阿盛的联系方式。
阿华心地善良,自己不富裕仍借款给阿盛,但是阿华不知道,阿盛所谓的孝心并不是真的,此次借款换来的是阿盛第二次借款和另一个谎言。
2016年5月13日深夜,阿盛又联系阿华,说他的奶奶需要转院到广州市区继续治疗,恳求阿华借给他8000元,并承诺在2016年5月14日下午2时前还清。好心的阿华二话不说,和阿盛一起去银行取钱并将8000元借给了阿盛。这一次阿盛立下一份借条,这份借条上写明“阿盛于2016年5月13日向阿华借8600元,于2016年5月14日中午2点之前还给阿华,此张借条立马生效。已将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抵押”。
可到还款期限,阿盛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将手机关了。无奈之下,阿华多方打听找到了阿盛的住址,上门找阿盛,却看到阿盛奶奶好端端地坐在家中。阿盛奶奶表示,阿盛到处欠债,包括老人住院和转院在内的事情都是假的。听阿盛奶奶这么一说,阿华非常恼火。
对方迟迟不还钱,人也玩消失,阿华觉得气愤,于是在2016年5月16日将阿盛诉至从化区人民法院,要求阿盛偿还8600元欠款。为证明其主张,阿华向法院提交了阿盛所立的借条。阿盛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地点: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阿盛于2016年5月13日向阿华立下借条,确认向阿华借款86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阿盛逾期未清偿款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阿华要求阿盛偿还借款本金8600元合法,应予以支持。最后,从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阿盛偿还借款8600元给阿华。(周聪 谢晓敏 卢德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