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云南将用半年左右时间,彻底整治全省旅游市场乱象,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其中,要全面禁止“不合理低价游”产品,1月15日前将对“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全部清理下架。
《方案》中明确,禁止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各旅行社要以省旅行社协会公布的全省主要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格为依据,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云南省工商局、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在1月15日前对“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全部清理下架。旅行社不得再经营、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整治旅游购物企业方面,将集中检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勒令停业整顿。旅游购物企业销售旅游商品必须向游客出具电子发票, 作为游客投诉、索赔、退货的有效凭证。全省旅游购物企业统一安装电子税控系统,防止旅游购物企业虚高价格、欺骗消费者和 逃税漏税。推行 “一店一票”制,旅游购物店须提供与其名称一致的税务发票。
此外,设立云南旅游购物退货中心,游客在全省统一认定的旅游购物企业购物,如对所购物品不满意,30天内可拨打400-0060-822热线电话进行无理由退货。退货时由代理购物企业先行赔付,方便游客及时退货、集中退货、一站式退货。
在整治强迫游客消费方面,对导游司陪人员向游客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游客购物或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对于多次发生的、影响恶劣的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在全省旅游客运车辆、购物店、有关景点及购物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开展实时监控。
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方面,将健全全省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推行首办责任制,实现旅游投诉同一窗口受理办结;推广县级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快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及电子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加强旅游警察队伍建设,制定旅游警察执法指南,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构建快速出警处理机制;在重点地区探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构建矛盾化解和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就地解决旅游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