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年轻的夫妇来到泸州市某公证处申请办理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委托书的内容是妻子委托丈夫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在审查资料时,细心的公证员发现虽然女方与身份证上的相貌颇为相似,但看起来年轻一些,从身份证办理的时间上看,不可能差距这么明显。凭着多年来办证的经验,公证员和当事人进行了交谈,对女方的出生日期、结婚时间、买房时间、家庭详细情况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询问。女方一开始还能回答部分简单问题,后来就表现异常,面露慌张,支支吾吾。最终,一旁的“丈夫”这才吐露了实情。
原来妻子在外省打工,没时间回来办理这些事情,而且自己打算通过卖房子变现做生意,但是妻子并不支持。为了尽快卖房,他就雇了一个和妻子长相相似的人来到公证处,企图瞒天过海,不料被公证员当场拆穿。事后,公证员对两人进行了说服教育,两人均表示非常后悔,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近年来,通过造假骗取公证书的行为时有发生。公证员提醒市民:骗取公证书是违法行为,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轻者承担民事责任,受到治安处罚,重者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办理公证时,一定要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不要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图便利,惹官司上身,终将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