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1日凌晨0时许,广东湛江雷州市蔡某荣、陈某燕被歹徒劫持,并先后遭受枪击及活埋致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通报:16日上午,该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宣判,主犯黄祥博被判死刑。
通报称,2013年7月19日晚上,黄祥博安排林某纯去庄某全处取回其之前存放在该处的一支猎枪,然后黄祥博、林某纯伙同黄某进预谋抢劫。次日22时许,黄祥博、林某纯、黄某进携带一支猎枪、两把刀具窜至湛江雷州市樟树湾酒店商务区附近路段寻找抢劫对象。
21日凌晨0时许,黄祥博等3人在一块写着白水沟字样的大石碑旁,看见一辆黑色东风日产轩逸小车停在道路偏僻处,车上有一男一女,便上前实施抢劫。黄祥博持猎枪、林某纯和黄某进持刀威胁车内的被害人蔡某荣、陈某燕,将其2人挟持到小车后座上反捆双手,抢走现金、手机、手表等财物。
随后,黄祥博、林某纯、黄某进驾车将蔡某纯、陈某燕带至雷州市白沙镇罗家村墓地处,黄祥博安排林某纯、黄某进用刀和拆下的车牌挖土坑,然后以掩埋被害人为由勒索蔡某荣钱财,蔡某荣表示没有钱。期间黄祥博见蔡某荣冲向其,即持枪制止,枪支打中蔡某荣腿部。蔡某荣中枪倒地后痛哭,黄祥博担心惊动周围群众,便持枪近距离对蔡某荣头部再开了一枪,将蔡某荣打死,然后叫林某纯、黄某进将蔡某荣的尸体抬进挖好的土坑里。陈某燕见状下跪哀求,黄祥博又向陈某燕的腹部连捅数刀后,与林某纯、黄某进合力将陈某燕抬到土坑里活埋,致陈某燕因呼吸道堵塞而窒息死亡后,其3人驾车逃离现场。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裁定认为,二审法院对被告人黄祥博的刑事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