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境内被誉为“中国66号公路”的“草原天路”近期开始进入收费时代,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从张北县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来看,“草原天路”收费经过了听证会论证通过,并由县政府批准。尽管看上去合法合理,但此事依然引发了不少人的质疑。
事件
收费原因系 “补偿成本费用”
根据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门票收费,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而发文日期为2016年5月1日。
批复中提到,“鉴于政府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还在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根据相关法律条例等,“本着以社会效益为主,适当补偿成本费用的原则,经召开听证会论证通过,并报请县政府批准,现将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批复如下: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批复中还要求景区明码标价,并对特殊群体执行门票优惠政策。
在此前张家口张北县物价局发布的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公告中指出,收取门票是“为保持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原生态风貌,最大程度展现自然之美,充分发挥景区旅游资源特色,实现景区开发与百姓致富共赢的目标”。
门票价格依据
运营成本而定
草原天路的门票价格定为50元。有媒体报道,草原天路景区门票成本为51.25元/人次(不含税),之后在含税的情况之下,门票只定50元。这个价格由何而来?张北县物价局在《关于召开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中指出:“主要依据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运营成本、游客接受程度并参考有关景区门票价格水平,拟定景区门票价格。在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加税金,拟定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据河北当地媒体报道,在5月1日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张贴的收费标准中显示,65岁以上老人、1.2米以下儿童,持有本人军官证、士兵证、记者证、导游证、残疾人证的人士,以及草原天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工作的村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免费。另外,持有本人学生证可享受半价。
对话
把公路作为景区收费属于强买强卖
对话人:中国旅游研究院规划所所长 马晓龙
北青报:公路是否可以随意作为景区来收费?此前有无先例?
马晓龙:与高速公路不同,草原天路本质上是一条公路,是全国公民的路产资源,是不收费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来用。草原天路不是地方政府事先策划投资建设的旅游资源,而是被路人发现这是一个很好的旅游产品,有很好的观感后,在大家心目中变成了一个景点。然后地方政府就把它变成一个旅游产品开始收费,我不知道它收费的依据在哪儿。国外也没有这种情况。
北青报:根据政府部门的公告,收费是因为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而且还在继续投入加强维护。
马晓龙:修路本身是地方政府应该做的事情,而且公路修建的投资使用的是财政收入,来源于民。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提供道路设施维护,保证道路安全,这些都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不能要求一个经过的路人为政府提供设施的行为买单。路人并没有要求你提供额外服务,地方政府不能因为加了一个酒店修了一个座椅或者厕所,提供了这样的服务就必须消费,这是在交“过路钱”,是地方政府强买强卖的逻辑。
北青报:如何区分这是政府应该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对景区的投入?
马晓龙:如果说有明确的投资主体,比如迪士尼乐园这类人造景观,卖门票就是自由的,你可以选择来或者不来。但作为一条公路,本质功能是连接和通行,所有作为景区的功能都是附加上去的,这时候对于一个路人收费就是不公平的。想开发变成风景区也可以,首先要满足连接问题,比如建设一条更好的路来取代这条公路,连接这两个地方。然后,你再把这条公路沿线的旅游资源和产品打包成为一个新的景区。
任何一条路出现,都有公共产品的功能,不能只服务特定人群,政府或者开发商这种“画地为牢”的方式,对经过这条路的客人是很不公平的,是强买强卖的行为。而且这开启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我们国家任何一条公路、道路,仔细看的话都可以相应开发成旅游产品,那是不是所有地方都要进行收费?
北青报:还有一种说法,收费其实是为了限制客流。
马晓龙:任何一个经过我们村镇或者县的公路,车流量大的话都会对当地生活生产产生影响,但是否都要通过价格机制来调节?如果任何一个地方政府都可以设卡收费,国家大的交流成本会大大上升,地方政府是有了门票收入,但整个国家物流通行能力、交易成本将大打折扣。这不是充分的理由。控制车流量可以有很多措施,如通过新修道路、完善设施、客货分开来实现。
调查
草原天路景区 级别扑朔迷离
“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全长132.7公里,是一条县级公路。北京青年报记者查阅发现,张北县旅游局、河北省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均把草原天路作为景区予以推荐,但草原天路究竟何时由一条县级公路变为景区并不明确。
北青报记者只在河北省旅游局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一条发表于2014年11月24日“张家口草原天路旅游开发合作签约 打造5A景区字号”的信息。信息显示,张家口市政府与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就张家口草原天路旅游开发经营合作项目正式签约,双方将共同对草原天路进行开发管理,将“把草原天路景区建设成为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健康疗养、娱乐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
然而,北青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5A级景区名单中并未查到草原天路。此前有报道称,“草原天路”已经被张家口市旅游局评为3A级景区,但北青报记者在河北省旅游局和张家口市旅游局的官方网站上并未查到关于草原天路A级身份的确切信息。
在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6年4月14日发布的《张北县物价局关于召开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中显示:“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草原天路市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我县拟成立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未成立之前由县政府授权县旅游局对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代行管理。”也就是说,目前收费主体“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尚未成立,是由旅游局代为收费管理。
北青报记者昨日多次拨打张北县旅游局电话,均提示“您拨打的用户尚未登录”。
背景
张北草原天路 收费曾惹争议
草原天路收费的话题,早在一年前就曾引起热议。据媒体报道,2015年6月16日,“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在张家口市内召开,听证方案中拟定门票价格为80元/人次。整整3个小时的听证会上,赞同收取门票的意见占多数,但对于当时每人80元的定价,存在很大争议,不少人认为价格太高。最终,张家口物价局官方网站于2015年6月17日下午贴出公告,称暂不制定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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