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1300元找人写论文,但内容看不得。”4月19日,大四学生小丹(化名)说,她找人帮忙写论文,但对方提供的论文根本达不到要求。她想再联系写手理论,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对方拉黑了。对此,律师认为,买论文和代写论文都是不对的。
小丹是河西一所大学英语专业的大四学生,她在群里通过同学介绍,加了一个代写论文的微信号。与对方商量后,她交了1300元,让对方代写论文。小丹说,班上不少同学找这个人代写,“我知道的有十多人,其他专业的也有。”
交钱后,根据对方的要求,她提交了论文提纲,对方再根据她提供的提纲来写论文。结果对方将写好的论文发给她后,小丹看傻了眼,“都是机器翻译的,根本通不过。”小丹说,对方提供的论文语法不通,结构格式也不对,她自己这关都过不了,更不敢交给导师。
小丹称,自己在实习,没有时间和精力写论文,所以只好找人代写。“找人代写的很多,不止我一个。”小丹说,她找到对方,没想到对方微信已把她拉黑,电话也联系不上。后来,她了解到,上当受骗的不止她一人,有不少学生论文不合格。
在小丹提供的微信截图中,代写论文的微信名为“文稿写作工作室”。“我希望他们退钱,然后道歉。”小丹说,对方不诚信,提供的论文根本没法用,找对方维权反而被拉黑。眼看周末就要论文答辩,无奈之下,小丹只能请了一周假重新写论文。
调查
“写手有学生也有在校老师”
4月20日下午,记者找到一家能代写论文的文化传播公司,该公司一工作人员称,字数5000字左右的论文价位在1400元,如果人数多,价格还可以谈。
“大概十天左右能写好。”该工作人员说,觉得不好可以退回继续修改,直到满意为止。万一论文没通过,只要能证明是论文的原因,可以退款一半。
小东(化名)是一名写手,他说,每年上半年是旺季,研究生论文一般200元/千字,本科、大专论文90到100元/千字。“写手有兼职也有全职,有在职大学老师,也有在校大学生。”小东说。
代写论文为学术造假工商有权处罚代写机构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表示,学位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写论文的行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学术道德,同时违反了相应部门规章,应当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熊麒称,教育部颁发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规定,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熊麒称,论文代写行为本身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并不属于或认定为经营范围内。因此,针对社会上专门代写论文的相关个人或组织,其根本不具备经营资质或严重超出相关经营范围,工商部门有权对该行为进行相关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