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谎称典当行股东、经理或虚构与被害人合作翡翠珠宝生意,以先借货、后付款的方式诈骗多人翡翠饰品共计折合人民币9000余万元,这些骗来的饰品多用于典当、质押套取资金。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王静提出上诉。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行骗手段 虚构身份假意合作
今年36岁的王静高中文化,是北京南洋华鑫商贸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经理。一审查明,2011年至2013年间,王静谎称其本人或亲属系北京隆德典当有限公司股东、经理,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编造其亲属在山西、石家庄等地承接工程需要送礼等理由,假意与被害人合作翡翠珠宝生意,先后骗取孟某等多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00余万元。王静将所骗的大部分物品分别典当、寄卖或质押。其中,孟某被王静骗取60余件翡翠珠宝饰品,价值4546万元。案发前,王静只向孟某支付了200万元货款。
受骗经历 千万手镯换来空头支票
孟某的证言显示,2013年初,其在北京某大厦电梯口偶遇王静,对方称公公在石家庄承接了一个大工程,投资几亿元,需要送出四五千万元的礼品,问孟某有无翡翠饰。“她说工程款到位后可以购买很多东西”。
王静购买部分饰品的当月,又让孟某筹备100万至500万元的翡翠挂件,说以前的东西都太便宜。她说,这些货先要拿到山西给她公公过目,看得上的付款,看不上就退还,并称很快有4000万元的工程款到位。
王静先后给孟某送了两张空头支票,却告知对方不要纠结,钱很快到位,继续准备价值千万元的饰品。于是,孟某从朋友处取了多个裴翠饰品,其中一只手镯价值1060万元。然而,最终换来的仍是两张空头支票。其间,因王静一直在陆续结算部分欠款,孟某没有怀疑。
罪行败露 被告人失联导致案发
眼看着61件翡翠饰品被王静拿走,钱却收不回,之后失去联系。孟某只好去典当行找王静。让他大吃一惊的是,员工嘴里的王总、被值班经理朱某介绍为股东的王静,身份只是一名普通客户。2013年8月15日,孟某报警,而被骗的并非他一人。
据悉,王静的丈夫李某曾自称王静的司机,给被害人送过支票,并告知对方王静家里很有实力。案发后他说,王静交待他,如果别人问起她的情况,就顺着说。当孟某问起时,他称王静是典当行的股东。典当行的相关人员事后承认,公司职员称呼王静为王总是对大客户的官称。
终审判决 维持无期徒刑原判
开庭时,王静否认其虚构身份,也未编造事实,称欠货欠款都属正常经营。她的辩护律师表示,王静将货物典当是一种融资及售卖方式,并无任何违法性。
法院认为,正是基于王静对自身经济实力的虚构,使得各被害人轻易交付财物。王静大量占有被害人财物,却迅速用于典当质押,隐瞒真实去向,并使用大量空头支票一再拖延还款日期。当资金链断裂后,隐匿行踪,足见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被害人得知货物被典当寄卖后,虽与王静签订买卖协议,但只是补救举措,发生在王静诈骗之后。大量被骗物品已下落不明或无法追缴,或设置了其他权利,造成被害人数千万元的巨额损失。
部分被害人认为典当行值班经理朱某等人应是共同犯罪嫌疑人,法院认为检方并未提起公诉,法院无法作出刑法意义上的评价。同时,现有证据无法判定持有涉案财物的典当行为恶意方式取得,可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静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9000余万元发还各被害人。一审判决后,王静仍上诉否认诈骗,称其属于正当经营,其辩护人认为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市高院驳回了上诉意见,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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