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医院11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网传的“海口市人民医院盗取患者冯花脑干、肾脏等器官”一事发表声明:患者冯花家属在网上所谓“海口市人民医院盗取冯花脑干和肾脏及卵巢”的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网帖内容为假。
海口市人民医院医务处副主任夏宝华说,患者冯花于2010年1月10日因“突发头晕、头痛1小时伴抽搐”送入海口市人民医院。经院方诊断为先天性脑血管畸形破裂出血,家属签字同意后院方给予冯花 脑血管介入止血治疗。1月28日,患者脑动脉瘤再次出血,院方急诊进行“左侧前交通动脉瘤夹闭术、右侧脑室外引流术”。经抢救,冯花脱离生命危险。入院56天后,冯花因病情稳定于3月6日出院回家休养。
冯花出院后,其爱人楼宏顺在网络上通过发帖和发微博的形式,称海口市人民医院盗取冯花脑干、肾脏和卵巢。
海南省卫生部门获取消息后,及时听取楼宏顺意见并联合多部门到海口市人民医院进行调查。经调查,海口市人民医院对冯花的抢救措施符合相关要求,海口市人民医院并没有对患者的肾脏和卵巢进行手术,楼宏顺所谓的“医院盗取器官”的传言与事实不符。
夏宝华说,海口市人民医院曾对楼宏顺表示,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专业途径对冯花的诊疗过程进行鉴定,冯花家属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申诉。“患方家属却始终不同意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来处理,而是采取网络发帖、纠集他人静坐、发放卡片等形式申诉。”夏宝华说。
夏宝华表示,楼宏顺在网上所发布的海口市人民医院盗取冯花脑干、肾脏及卵巢的说法,经查完全不符合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