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交管局宣布,即日起通过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措施,全面治理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带头闯灯者将处罚没商量,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罚款20元,均为现场处罚。(4月9日 京华时报)
罚款虽小,整治陋习事大。10元钱罚款虽不多但是一种导向,更传递这一种信号,那就是让一些肆无忌惮的行人知道了行人不遵守交通法则一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超过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其中 有八成是由于行人或非机动车违章造成的。笔者认为,行人闯红灯,不仅影响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为城市文明形象丢分,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番北京将整治行人违法明确纳入秩序整治重点实属必要。
不可否认,“中国式过马路”与国人的从众心理密不可分,很多人认为法不责众,才形成了结伴而行的群体心态。另外,行人的违法成本太低,约束力不强也是原因之一,毕竟汽车闯红灯有罚单跟着还被扣分,如此“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举动很多人是不愿做的。为此,笔者认为必要的经济处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有效地遏制违规现象的发生。就像十几年前,天安门广场前对随地吐痰、乱扔烟头进行罚款一样,一旦管了、罚了,违章的现象也就少多了。
当然,“擒贼先擒王、挽弓当挽强”将带头违章的行人施以惩罚,其他人自然不敢顶风上。同时,交通秩序整治也要形成常态化,不能一阵风似的,始终坚持效果不减、力度不弱,自然可以有效改善“中国式过马路”的交通陋习,交通状况也会得以缓解,行人交通违章问题才不会故态复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