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明年实施,“二选一”将违法 有专家指出,从行业发展形势看,“二选一”是一场“零和博弈”,巨头为了一己之私让商家、消费者选边站,商家和消费者却失去了选择权。 事实上,早在2015年10月起实施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就要求,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但实施三年来效果不尽如人意。有电商卖家向记者表示,卖家被强迫“二选一”并非个案。目前一些大品牌还有底气抗拒这种行为,但对于中小型及成长型等话语权较低的品牌来说,是一个较为严重的打击。 电商分析师孔彤彤告诉记者,“尽管电商平台强迫‘二选一’是违规行为,但商家为了保护自己的核心利益,也只能接受。规定对于平台的约束力大小关键还是在于违法成本的高低。”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根据这项规定,电商平台强制商家“二选一”的竞争手段将构成违法。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向记者表示: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行为构成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不当限制,平台最高面临200万罚款。“二选一”行为中,平台存在滥用平台优势,并对商家的自主经营权构成侵害,属于不正当竞争。 张柄尧说,若商家或消费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