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突发疾病
双方都有风险
这家香山附近的养老院的负责人表示,像他们一样,许多养老院是民营的性质,本来运营就很艰难,面对“甩老”的情况后,会给养老院造成更大的经济和人力负担。“养老院不能把老人推出门外,我们自己贴钱也得去照顾老人。然后尽力联系家属,最后就是上诉。”
北京仁爱养老院市场部主任潘威表示,对于“甩老”的情况,养老院除了要面对经济上的损失以外,更多的风险存在于一旦老人出现突发疾病,让家属签字时,却无法联系到家属。“这样就无故地给老人增加了很大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风险。另一方面,院方也在其中承担了风险。”
潘威表示,养老院在接收老人入院时,会对老人的健康情况以及子女的情况进行初步调查。也会通过交纳押金的方式,让家属万一短暂失联后,老人在养老院的正常生活能够有所保证。但是,如果押金耗尽,家属仍旧无法联系上,这种“甩老”的情况只有通过诉诸法律进行解决。
香山某养老院在出现“甩老”情况后,对老人家庭条件的调查更加详细,同时在入院前也通过子女的行为进行判断其目的,“要初步判断出子女是要甩掉累赘还是要让父母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这家养老院的负责人表示,有的养老院在签订协议时,规定要求子女定期探望,不能长时间不闻不问,否则院方拒绝接收老人入住。“但是实际情况与协议仍旧有差距,定期探望的不多。而当遇到了一些家庭矛盾或是变故后,‘甩老’的情况就随之出现。”
刘芬也开始有些怀疑儿子送她进养老院的初衷,如果当初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她无论如何也会把退休金握在手里,为自己留下一条退路。在征求刘芬同意后,养老院将通过挂失等方式补办相关银行卡,也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建议立法实行
财产托管制度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洋认为,当下许多人开始逐步接受社会养老,而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养老模式。老人住进养老院生活的方式也开始多起来。子女在减轻自己负担的同时,也让父母享受到专业服务。子女与养老院之间属于商业契约关系,养老院对老人提供服务与照顾,子女购买了这样的服务,按照协议应该予以支付相关费用,而不是违背契约做“甩老族”。
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专门研究老年人问题,该中心负责人卢明生表示,在国外一些国家,立法实行老人财产托管制度。在老人进入养老院前,养老机构可以通过申请变更老人的监护权,对老人财产实行托管,用以支付养老费用。通过此种方式,可以避免一些子女将老人遗弃在养老院后,老人与养老院面临的风险。
“‘甩老’的子女不仅背弃了商业契约精神,损害到养老机构的利益,同时也让老人处于一种不安全的境地。”刘洋表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即使将老人送入养老院,同样要确保老人在养老院中的生活保障。在法律追责中,对于恶意出现的“甩老”现象,应对养老机构的合理维权进行支持,并通过对子女财产司法冻结等方式,加大“甩老”的成本。
儿子的躲避,让刘芬一直闷闷不乐。虽然她想见到大儿子,但是她已不再奢望大儿子会重新再来到养老院探望自己。“如果拿回来我的退休金,我就自己在这里养老,遇着小病有钱就治治,遇到大病了没钱治的话就这么算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