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办字〔2010〕21号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期货市场统一开户要求,严把开户关,切实做好客户开户工作,确保股指期货顺利上市和平稳运行。现将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根据股指期货上市工作总的指导思想,确定开户工作的指导原则为:加强监管,点面联动,防范风险,确保股指期货开户工作平稳、均衡、有序推进。
二、受理时间
根据股指期货上市工作的总体安排,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定于2010年2月22日9时起正式受理客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申请。
三、严格执行股指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会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及我所《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落实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报我所备案,报备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受理客户开户。
四、严格执行期货市场统一开户相关规定
会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4号)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制定的《期货公司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和《统一开户系统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开户实名制,规范系统操作、细化业务流程,切实保障开户工作顺利进行。
五、特殊法人机构申请交易编码相关规定
特殊法人机构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编码必须获得相关监管机关或者主管机关的批准。会员单位对特殊法人机构的开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要配合特殊法人机构到我所办理相关开户手续。
六、客户信息填报及管理
会员单位为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前,应按照监控中心和我所的开户要求在开户系统认真填报客户名称、证件号码、所属营业部编码等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七、严格规范开户行为,认真做好开户组织工作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监控中心和我所有关股指期货开户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开户行为,认真做好开户组织工作,确保开户工作平稳进行。
(一)搞好开户预估,制订开户计划,平稳安排进度,避免集中开户、突击开户。
(二)制订详细的开户工作方案,安排好足够的人力、场地和相应的资料、设施。
(三)严格开户标准,规范开户流程,不得以任何形式放松开户标准,简化正常流程。
(四)开户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提示工作,不得以下达开户指标、奖励、庆典、渲染、劝诱等方式招揽客户。
(五)及时化解开户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密切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我所开展的开户现场督导检查和监管巡查工作。
(六)每日向我所报送客户开户动态信息,及时沟通开户进展情况。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