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湖北省孝感市孝南警方出台激励机制:公安民警抓一名正在作案的盗抢者奖励300元,社区保安队员奖励500元。目前,该局已发放奖金3万余元。但这一举措引来市民的质疑。(2月12日《楚天都市报》)
抓贼是警察的天职,老百姓花钱养警察就是让他们抓贼的。警察身为公务员,拿着财政发的工资,待遇本来就不低,根本不需要再发什么抓贼奖金。抓不了贼的警察就应该让他下岗,省得浪费纳税人的钱。警察抓贼如果不是基于职业本能,而是基于利益驱动,不仅背离了法治精神,还可能引发其他严重后果。本来警察都希望扒窃、入室盗窃、盗窃“两车”、“两抢”案件越少越好,现在有了奖金的刺激就不一样了。如果没人犯罪,警察哪来的“外快”? “猫捉老鼠”会不会变成“猫养老鼠”呢?
如果连警察抓贼这样的本职工作都要发奖金激励,那其他公务员是不是也要额外发奖金?当地政府财政有这么多钱吗?抓贼有奖金,治安民警和刑警的积极性是提高了,其他民警如户籍警的工作积极性估计会大受影响。孝南分局是不是也准备给他们发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呢?如果没奖金他们会不会向老百姓伸手,搞乱收费呢?
孝南分局副政委胡学郡解释,扒、窃、抢等案件因为难“抓现行”,不少案件久拖难破。出台奖励措施,就是为了更大限度地调动更多民警、保安队员的积极性。但民警、保安队员抓贼的积极性不高的原因,有关部门了解过吗?是待遇太低,为这点工资冒风险不值得还是因为奖惩措施不到位,干好干坏一个样,所以不肯卖力气呢?相对而言,警察的收入一般在当地处于中上水平,待遇低肯定说不上。保安队员的待遇低倒是有可能的,那就应该提高其工资待遇,而不是通过“抓贼有奖”来进行变相补贴。如果民警、保安队员担心抓贼会有危险,那警方和有关部门就有责任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别让他们“流血又流泪”。如果不对症下药,就是奖金再高,破案率也上不去。
奖励措施出台后,一年多来,孝南警方民警及街道社区保安队员,共抓获4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0余名,算下来一个月总共才抓了8个,是孝南区治安太好,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多还是奖励措施也没能调动起民警、保安队员的积极性,导致破案率始终上不去呢?孝南分局有钱的话,还是把钱奖给积极提供破案线索的群众吧。当然,对民警、保安队员也可进行适当奖励,不过这应该建立在年终考核评先的基础上,而不是简单的“抓贼有奖”。
案件久拖难破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民警、保安队员的积极性不高外,还与侦察手段落后、群众不愿配合、基层警力严重不足有关。要想多破案,首先就得提高警员素质和敬业精神,加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训练学习,落实责任制。同时还得积极发动群众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征集有用的破案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