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就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调控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专门发文。
保障性住房等四类住房 确保70%供地比例
省国土厅指出,要把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确保实现70%的供地结构比例。
基于上述四类重点建设的住房将提速,省国土厅要求,全省各市、县要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从具体细节入手,精简环节”,提升审批速度,努力缩短住房项目供地、建设和上市的时间,尽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
为防止各种变更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省国土厅划定了红线: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
不按期开工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浙江要严把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程序:
土地出让后,如果不是出于企业原因,确需调整规划和建设条件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
不过,如果因为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导致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土地竞买、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地竞买人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将禁止闲置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 买活动。
约定完工时间必须兑现
约定了房地产项目完工时间,就必须兑现,对此,国土部门将推进住房建设项目履约管理。
省国土资源厅将全面启动大宗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跟踪检查,并加快实现对市、县土地出让计划、过程、结果全程信息的实时监控,构建土地出让网上在线报备制度。
今后,房子盖好了,完工时,还必须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用地复核验收。
复核的内容包括:履行用地合同约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包括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涉及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套数及比例等指标。
坚决查处土地闲置
对住房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浙江将加大整治力度。
省国土资源厅指出,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
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联手,限期查办。
省国土资源厅对于情节比较严重的且难以处置的房地产闲置土地将进行重点挂牌督办。
严格查处擅自调整容积率以及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省国土资源厅还承诺,针对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行为,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每个季度,发现和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情况,除了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还将及时抄送省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省证监局等相关部门,实现多部门联手打击用地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