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江苏省发布《关于赌博违法案件的量罚指导意见》,规定血亲和姻亲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不算赌博;聚众赌博“起罚点”是人均赌资100元;带娱乐性质的熟人间打麻将、玩扑克等“小来来”,起罚点是个人赌资达200元。(11月5日《扬子晚报》)
打麻将、玩扑克,逢年过节,或者庆祝生日等,我们总喜欢三五个朋友聚在一起娱乐一下。在小说《红楼梦》中,遇到谁谁生日了,遇到什么喜庆的事情了,无论小姐丫鬟大多喜欢在一起“耍钱”。比如在三十七回中,探春就说道,“大家偷着一时半刻,或夜里坐更时,三四个人聚在一处,或掷骰或斗牌,小小的顽意,不过为熬困。”所以,没事耍点钱,在我国是很有些时日和传统的。
而玩点“小小的顽意”,就如吃菜需要放点调料一样,根本算不上“赌博”。小小的顽意,大概也只是几文钱罢了。生活在底层的小百姓,月收入也就那么多,还能奢望自己能拿出多少来“耍”?咱可比不了一些大款,也比不了某些贪官。一些大款和贪官,那可是真正的“赌博”,也真正堪称“大手笔”。如重庆在“打黑”中,就曾查获一名“赌王厅官”。此人出手阔绰,一桌麻将输赢都在三四十万元。小老百姓,又哪里去找那些钱呢?就是把自己卖了,也无济于事呀。
不仅如此,大款和贪官们还会携带着巨款,动不动就到海外赌场去豪赌一把。如演技最牛的贪官宋耀涛,贪污、 挪用公款2200余万元,26次到境外赌博,竟也从未被举报过。面对这些人的豪赌,只能为之汗颜和自叹不如。正如在大观园里,丫鬟是不能和主子相比的。丫鬟们在一起“耍钱”,无非是“小顽意”,小到几文钱大到几吊钱;主子们在一起“耍钱”,则会是“大顽意”,最小的起码也会是几两或几十两银子。
这且不说,随着物价的一天天上涨,如今的钱也变得越来越不值钱了。放在若干年前,200元的确可以买些东西。在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甚至还能买个大件的像样家用电器。但现在呢,去超市里走上一圈,你看看200元还能买什么,也不过就是几提卫生纸而已。买几提卫生纸的钱,也就只能将其称之为“小顽意”。而亲朋好友在一起耍这点“小顽意”,怎么能谈得上是“聚众赌博”,又怎么能够得上“违法”呢?耍点小顽意都“违法”,岂不等于无情的剥夺了普通百姓的娱乐?
只有耍的是“大顽意”,那才叫“赌博”。古代的“大顽意”按银两来计算,现在起码也需要按千元来计算。根据当前物价,建议江苏公安厅应该和物价局商量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将所谓的“赌资”调高一些。200元“小顽意”若也视为赌资,那你干脆如《红楼梦》大观园中的“执法部门”那样,直接来个“抄家”好了,也免得大家手里还有点闲钱去“耍”。拿点“小顽意”娱乐一下和聚众赌博概念完全不同,性质也绝不同。将两者混淆并忽略实际情况,实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