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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银行里的60万被人取走 法院判银行承担80%责任
2010-10-27 06:31:52   杭州网

杨先生一没取过钱,二没转过账,存在卡里的60万怎么就突然不见了呢?

昨天上午,海宁法院对这起因网上银行被盗而起诉银行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银行被判承担80%责任。

60万元一夜之间不见

现年41岁的杨先生是浙江海宁人,自己开了家公司。2008年下半年,他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只好让他父亲从朋友处借了60万元。

然后,杨先生在海宁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开通了网上银行。12月24日,父亲的朋友将钱打到了这张银行卡上。

可是,第二天,杨先生让父亲去银行取这60万元时,却发现一夜之间钱就没了踪影。

小偷伪造身份证补办了新网银

警方调查发现,平安夜当天,另一位“杨先生”拿着伪造的身份证在该银行的株洲分行补办了新的网银证书。

就这样,杨先生的60万存款被他人在湖南省株洲市通过网上银行分18次转账,并迅速在湖南、广东等地通过自动取款机被取走。

前去补办网银的这位“杨先生”,手上拿着的假身份证上的照片并非是杨先生本人的照片,而且该男子在填写签名时曾将“杨”字修改两次。

银行未尽审查义务被判担责80%

款被盗后,杨先生多次要求银行支付存款及利息,均被拒绝。无奈之下,杨先生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银行株洲分行在补办网银证书,对客户身份证进行审查时,未对身份证照片进行联网核查,致使他人凭伪造的身份证成功补办了网银证书,进而盗取了杨先生的60万元存款,因此该分行对身份证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在补办网银证书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

而该银行株洲分行是海宁支行的业务代理行,其过错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应由该行海宁支行承担。于是法院判决该银行海宁支行对杨先生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

用户因未妥善保管密码也要承担责任

不过,犯罪嫌疑人在补办网银证书及网银转账时均输入了正确的电子银行密码及银行卡密码,杨先生也没有证据证明银行网银系统存在漏洞。

因此法院认定杨先生对密码未尽妥善保管之义务,无疑增加了存款被盗的风险性。所以,法院判决杨先生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

至于密码和身份证信息是怎么泄露的,杨先生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很可能是给一家假金融公司寄材料时,被人偷走了相关信息。具体案情,记者昨天没有联系到警方。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通讯员 海薇 见习记者 郭婧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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