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随着物价一路上涨,浙江给低保户发放的低保金也逐步提高了。
截至9月底,全省在册低保对象70.15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9.1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1.04万人),低保资金支出9.46亿元(其中城镇2.05亿元,农村7.41亿元)。
目前,在浙江省内,城镇低 保平均标准为366.63元/月·人,同比增加了28.03元/月·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236.5元/月·人,同比增加21.7元/月·人。
另外,今年,浙江已经两次启动价格补贴,在一、二季度,共计发放8964.62万元价格补贴资金,有158.42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