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核心意识,扎紧制度笼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新的辉煌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思想建党的每一步都需要制度的保证。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联系点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在西柏坡著名的九月会议旧址,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了“立规矩”的重要意义。“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习近平总书记说,“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而且明确提出“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抓住了管党治党的要害,体现了创新性、规律性、时代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对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了很好的继承,又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实践要求加以创新,使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是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的又一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任性的权力”被一条条红线绑住。从八项规定到六项禁令,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1+20”制度建设框架到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不断织密的制度之笼,体现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靠制度管根本、谋长远的战略思考。
六中全会审议通过这两部党内法规,标志着一个“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正在与时俱进地健全、完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这次六中全会制定新准则、修订条例,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制度化、组织化,增强执政党体制的适应性,其意义重要而深远。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论断深刻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就提不出来;没有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奋斗的目标,就不可能有坚定的发展态度,就不可能全面深化改革,就不可能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以巨大的勇气进行自我治理和自我净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共产党是一个能够把发展和公正融合在一起、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前进的执政党。
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从嘉兴南湖上扬帆起航。南湖波涛,井冈竹语,太行青松,延安宝塔,见证了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筚路蓝缕,不懈奋斗,在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的道路上,交出了精彩答卷。如今,中国共产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倾力书写交给历史与人民的另一张精彩答卷——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造新的辉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