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凉州区在全区公检法系统竞职笔试中,突破常规思维,聘请18名少先队员担当“监考官”,结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小学生“秉公执法”,当场抓住25名作弊考生。此举因“大人的事小孩干”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7月30日四川在线)
请小学生当“监考官”,的确是一件“稀罕事”。但是,这件“稀罕事”放在今日也并不“稀罕”。毕竟如今的“稀罕事”层出不穷,多到了犹如过江之鲫。当这件“稀罕事”收效甚佳的时候,一些网友认为此举可以全国推广之。然而笔者认为让小学生当“监考官”不宜推广,只能偶尔为之。若在全国推广,只会带来更严重的问题。
让小学生当“监考官”,此事本身就有着很有问题。若论现在的科技不可谓不发达,摄像头监视器样样都有,在全程或无空白区域的监控下,谁作弊谁没有作弊皆会一目了然。至于“监考官”,只需维持现场秩序即可。既然如此,为何还要请小学生当“监考官”呢?问题似乎还在于,摄像头或监视器里的内容又有谁去看,又会有谁去监督?
由此,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现场的“秉公执法”了。而现场的“秉公执法”,成人“监考官”做不到,以至于只好请小学生来上阵!成人为何不能“秉公执法”?还是那一句话,怕得罪人。即便两个人不相识,也同样会害怕人家事后会“找上门”。这种心态和环境,好像就是当前的社会现状了。人不是怕法律,而是人怕人。何况,面对的还是一群公检法系统人员?若真在现场给人家“逮”个现行,不但面子上不好看,还使得双方利益都会“受损”。
之所以说小学生当“监考官”不宜推广,便是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一旦看到了成人世界里的“丑陋”,对他们来说伤害会更大!比如身穿制服仪表堂堂的警察叔叔,也会“忘形”的去“抄袭”;比如在小学生身后的家长,当他们知道自己的孩子“秉公执法”后会不会责怪他们,会不会让他们以后“学”着点,遇到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正如一名小学生所说,自己当初并没有多想。若这名小学生多想了,问题不就出来了?第一次没有多想,第二次会不会多想?如果让他再次去当“监考官”,他还会如第一次一样的“秉公执法”么?原本诚实的他们、善良的他们、天真的他们,也许就会因此而改变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过早的变得“世故”或“厌世”起来。
当我们成年人将监考这类“得罪人”的事情交给一群小学生时,除了说明成年人的“无能”外,还说明其是一种耻辱和悲哀!抑或,这其实就是成年人在玩类似“太极”的游戏。一方面利用孩子们的“诚实”,让他们替自己去干自己不想干的活;另一方面自己怕得罪人,就交给孩子们,由他们去得罪人。利用孩子们的诚实,说明了我们不诚实;让孩子们去得罪了人,说明我们已经“世故”到令人心寒的地步!这种做法何止是一种耻辱呢,简直还近乎于“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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