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晋升正科级及以上级别领导干部,需先提交一份包含个人财产、婚姻、家庭状况等情况在内共14项内容的“廉政申报表”。近日记者从江北区组织部获悉,8月1日,江北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江北区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试行办法》,以此严把干部选拔“廉政关”。然而,在任用前他们填写的申报表格是否会被公示?江北区组织
部干部监督科科长表示,不会将申报对象的情况公示,只作为组织上掌握,这主要出于对申报对象隐私的保护。(8月6日《重庆晨报》)
不久前,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刘日”的文章提出:应以“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现在,重庆江北区此举应该算是新官财产申报了,但需要厘清的是,新官财产申报与新官财产公示并不是一回事儿,所以,我们先不要高兴得太早,也不要抱有太多的幻想。
本来,新官财产公示就有“捏软柿子”之嫌,当初曾引发舆论广泛的质疑。如今,重庆江北区的新官财产,仅仅是向“组织上”申报一下,而并不对外公示,说白了,就是要与老百姓“躲猫猫”。与老百姓“躲猫猫”的新官财产申报,还会有多少实际价值呢?众所周知,官员财产申报关键在于阳光,在于公开。新官财产申报也不例外。不公开,新官的顾虑倒是打消了,但老百姓的知情权同时也被剥夺了。老百姓不知情就无法监督,无法监督财产申报的威力就无从谈起了。
拿保护官员个人隐私说事,已经变得不值一驳了。不妨换个角度思考,其实,财产申报并且绝对公开,坦然接受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未尝不是对官员最好的一种保护,免得老有官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弄得最终身败名裂。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官财产申报更不应该“躲猫猫”,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一种保护,而是一种溺爱,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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