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教师们,的确算“幸运”的了。
去年,广东拿出20个亿,要求2010年前,必须解决5万多名代课教师的问题,“补齐”历史欠账;如今再次强调,要促成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拉齐”现实差距。
不论是20亿还是7亿,体现着广东在改善教师待遇上扎实的努力;从“补齐”到“拉齐”,显示出广东在
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教师制度上的强烈意愿。
尽管如此,广东也不过是在做分内的事。因为,教育法、教师法早有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教师工资远远滞后于公务员,存在于经济发达的广东,其他地方的差距可想而知。“年轻老师养不起自己,中年老师养不了家庭”,成为不少“灵魂工程师”的寒酸写照与自嘲。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不仅关乎1200万的群体,还关系科教兴国战略与教育均衡的实现。稳定师资队伍、提高教师待遇,历来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问题。在近些年的两会上,呼吁教师公务员化、提升教师待遇的呼声,也日益强劲。
教师是否最终公务员化,可以继续讨论。但它传递出一个信息:教师待遇迫切需要跟公务员一样,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提升教师待遇,地方财政是否富足,并不是主要问题,而在于尊师重教的意识与行动。正如广东省,落后地区推动快,珠三角反倒推动得慢。
我们欣赏广东省领导的强烈自省:“不仅取决于财力问题,更取决于地方的努力程度。”
今年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谈到如何拉齐教师与公务员待遇时说,“我们在努力这样做,我们一定要做到”。我们期待这句承诺能带来持续效应,我们也期待广东的做法,在全国能起到表率作用。(原题:“幸运”需要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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