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上的大王蛇,属于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事发当时,沿用的还是2000年8月1日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实施的“三有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该名录收有合计5纲46目177科1591种及昆虫120属的所有种和另外110种。比如刺猬、鼬(黄鼠狼)都在名录中。
在上述“三有”保护动物中,除了眼镜蛇,也有王锦蛇。王锦蛇,就是大王蛇的学名。也就是菜单上写的“大王”。
2012年3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其中蛇类中,也有王锦蛇。

其中蛇类中,有14种类:

(列表中王棉蛇,应为错别字)
在2004年发布的“上海野生动植物资源概况”中,提及:1993年12月份,王锦蛇等10种爬行动物被列为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也就是说,在事发的2017年,从上可以看到,在上海本地的保护动物目录里,和国家“三有”目录里,都提到了王锦蛇。
我们来看,在上述判决中,因为舟山眼镜蛇属于附录2物种、和“三有”保护动物物种,均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类别,但葛青松所涉罪名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那么,大王蛇(王锦蛇)属于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是不是也是属于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行为范围?
如果是,按前述程姓服务员等人说,当时,饭桌上,去的四个人(包括两个民警和两个其他人员)及饭店老板等人,大家是一起吃的、喝的。
而按前述民事诉讼案件中,杨浦法院所调查结果“去饭店是刑事侦查行为”,对此,杭州一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说,1、要看这份菜单的菜是不是民警主动点的?2、如果是店家安排,民警在调查中可以不吃。此外,菜单中提及的“飞天茅台”等,也可以选择不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