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时年17岁 被判滥用职权获缓刑
2017年1月18日,协警于杰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巨野县检察院取保候审。
2017年6月15日,巨野县检察院将于杰提起公诉。巨野县检察院指派一名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于杰是一个出生于1997年的小伙子。2014年11月份的一天傍晚,于杰随巨野县公安局田桥派出所副所长倪某执行治安巡查,在国道327线巨野田桥段蔡坊路口处对一可疑车辆盘查时,在倪某的示意下,于杰使用自己的苹果5S手机,对一对男女正在该车内发生性关系的现场情况进行录制。
后于杰未遵照安排彻底删除该视频,并于2016年9月的一天晚上将该视频转发给他人,致使视频在网上传播,相继被多家新闻媒体以“巨野县田桥派出所泄露车震视频”等标题进行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庭上,于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视听资料、媒体报道以及网上截图等,都成为案件证据。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于杰身为公安机关协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擅自将执法过程中录制的涉及个人隐私需要保密的视音频资料向外泄露,致使该视音频在互联网传播被多个新闻媒体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鉴于于杰当庭自愿认罪,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2017年8月16日,山东省巨野县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于杰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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