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中国人高油烟的做饭方式,以及出于房屋美观和嫌麻烦等原因,不少商品房购买者自己也并不支持在住宅里安装烟雾报警和自动喷淋系统。
然而,在经历了6·22杭州保姆纵火案后,在焦虑和恐慌的驱使下,住在蓝色钱江小区的众多业主已经开始对自己上千万的豪宅里没有这些设备而感到不满。
与此同时,网上也出现了一些关于是否应该呼吁国家修改相关法规,强制至少高层居民楼的住户必须配有烟感报警和自动灭火装备的探讨。毕竟,过去5年的消防数据显示,中国火灾的受害人群主要集中在普通住宅的住户,其中2016年数据是:住宅火灾死亡1269人、伤713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亡107人、伤134人;厂房火灾亡41人、伤55人;交通工具火灾亡17人、伤30人;仓储场所火灾亡12人、伤22人。
实际上,过去几年也一直有一些学者在呼吁中国调整法规,学习国外强制至少高层住宅楼的住户房间内都配备烟感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
不过,耿直哥采访的一位消防专业人士则给出不同看法。他认为,焦虑的业主或开发商当然可以自行给住宅里安装上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毕竟多一层提醒总没有错。但成本更昂贵的自动灭火系统,推广起来困难很多。
他说,杭州保姆纵火案毕竟是一起人为纵火案,若因为这种极端偶发的案子就修改法规,提高房屋的消防成本,甚至引起反对的业主的纠纷,则有些跑偏。
他还说,其实除了极为偶发的人为纵火,很多住宅中发生的火灾都是可以提前避免的,因为虽然火灾可能是突如其来的,但火灾的隐患是固定的。提前消除这些隐患,并学会在应急突发情况下的自救逃生能力,其实比探讨是否强制住宅室内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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