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引发哪些质疑 专家做解答
东莞市长安镇镇政府分别于27日和28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此事的公告,然而由于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因此网络上也引发了一些质疑。为什么押运车会让徒步的黄武林追赶打砸了600多米?押运员这样的处置是否符合规范?
记者经过多方走访,虽未获取到人车相遇时的视频,但多名目击人都说当时发生了碰擦。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首先一点就是说,双方发生交通事故,等待来处理,这个应该是一个正常过程,既然车辆回避,开车多次回避,应该说这个举止还是一个基本上正确的处置。
追打押运车 法律上如何判定?
专家表示,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应当是停车等待处理,交由交警部门来核定交通事故。然而在这个事件中,黄武林捡拾砖块追打押运车的情况又该如何判定?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路人率先拿石头打砸押运车,应该属于不法侵害,是一种攻击行为。如果后果不太严重的话,按治安处罚法毁坏财务或者是寻衅滋事。如果程度严重的话,也可能涉嫌犯罪。
遭遇四种情形 押运员可使用枪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当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护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交通工具遭到暴力劫持、以及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这四种情况时,可以使用枪支。
规定中还提到,这四种可以开枪情况的前提是:非开枪不能制止。那么,面对黄武林的追赶,押运车几次停车再缓慢启动,最终押运员将防暴枪上膛,对准了他。黄武林用石头打砸押运车车窗玻璃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的暴力犯罪行为”呢?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这可能涉及到主观一个判断问题,客观来讲这个攻击看起来比较猛烈的,拿着砖块砸的声音是非常响的;但是我觉得还没有到立即需要使用枪械的程度,应该说可以先开枪警告,警告不行的话,可以考虑打非要害的部位,使他暂时失去攻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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