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细作
连环骗局昭然若揭
专案组并没有被胜利的喜悦冲昏了头,陈某的爽快反而让他们提高了警惕。他们发现,除了“诚伟公司”“陆海顺公司”之外,广州市荔湾区荔燃煤炭经营部、江西萍乡大运燃料公司、河北森丰贸易有限公司、中化能源洋浦实业有限公司、采升贸易及物流有限公司5家关联公司,也是陈某借用近亲属或者公司员工身份开设的,实际操控人都是陈某,这5家公司也是空壳公司,同样负债累累。
专案组敏锐地察觉到,上述5家公司是否也和“胜风公司”一样有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呢?陈某一概否认,只承认骗取了某发银行一家。
为查明真相,专案组一鼓作气,对全部空壳公司展开缜密侦查,并发现8家公司从2013年开始,向某安银行、某业银行、某信银行、某州银行、某商银行等6家银行成功贷到了4亿元的巨额款项。
4亿元的巨款又去了哪里?
围绕这8家空壳公司的银行账户和复杂的资金流向链条,专案组马不停蹄,辗转内蒙古、河北、重庆、贵州、江苏、浙江、海南、江西、陕西等11个省区市38个市县,循线侦查,对资金流经的几十家银行、企业、煤矿、煤场进行调查取证。
资料表明:陈某分别在广东、海南、江西、河北、香港等地设立了8家关联的空壳公司,把部分公司注册地迁入港口区域,为作案做好预备,又在内蒙古、广东、河北等地租用煤场制造货源充足的假象,然后伪造各大国有企业的印章18枚,伪造虚假的《煤炭购销合同》、《货权转移证明》、《第三方监管合同》等40多套材料,骗取上述6家银行签订了《保理融资业务合同》,成功拿到银行4亿元的承兑汇票后,分别在河北、内蒙古、辽宁、重庆、贵州、广东等10多个省区市进行非法贴现,用来挥霍和偿还高利贷。
专案组还查明,2013年以来,陈某还操纵“胜风公司”“陆海顺公司”等6家关联公司作为上游卖家和下游买家,承诺给国有企业高额利润,然后通过国有企业作为中间人,分别签订两份煤炭购销合同,进行无货贸易。由下游买家先支付20%订金给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则支付全部货款给上游卖家,经过1至3个月的期限后,下游买家再将80%的余款支付给国有企业。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国有企业并不经手货物流转,只是根据购销合同和货物储存单据,支付现金或者汇票等金融凭证给上游卖家。陈某就利用这1至3个月的付款期限,通过不断的借新还旧,持续占有国有企业资金,或者占有银行提供给国有企业的贷款授信额度,只要国有企业全额支付货款之后,马上逃匿。通过这种“假贸易、真融资”的方法,陈某骗取3家国有企业高达1.9亿元贷(货)款。
专案组再次制定了严密的审讯计划,与陈某等人斗智斗勇。在大量证据面前,陈某等人如实地交代了如何像蛀虫一样,疯狂地噬食国家金融机构和国企的不法行为,其中骗取了某发银行等7家银行巨额贷款4.1亿多元人民币、某钢铁企业集团下属公司等3家企业贷(货)款1.9亿多元人民币。
这对“雌雄大盗”自以为高明,移花接木,瞒天过海,大肆侵吞国家财产,最终逃不出港口“经侦猎人”的掌心。目前陈、何两人已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成功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