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仍然像往常一样回家,但在家吃饭的次数减少了。早上他出门了关女士还没起来,晚上他回家时,她已经陪孩子睡下了。虽然家里的存款都给了关女士,但前夫照例每月给她和孩子生活费。儿子也不知道父母已经离婚。在外人看来,他们还是一家人。
关女士说,虽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她和前夫并没有太多交集,坐在一起的机会也少,每次见到他,心里还是会有恨意。特别是周末一起带孩子出去玩的时候,她就特别压抑,明明对他感到恶心,却要在孩子面前装得其乐融融,她觉得自己被扭曲了。就这样压抑过了一两年。
离婚后,关女士很少关心前夫的事,对他的感情生活更是不屑于探究。但前夫沾花惹草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偶尔还有女人找上门来。每每这时关女士就怒火中烧,她恨不得将前夫痛打一顿,然后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可她还是压制住内心的怒火。闺蜜知道她的情况后,建议她也开展新恋情,找到新欢就不会在意旧爱了,可是她做不到,她想到他曾经伤害她那么深,欺骗她那么久,她就没有勇气去开始新恋情,而且前夫一直住在家中,她也不好意思去寻找新感情。
她矛盾着,纠结着,她有时很想拿起刀子砍向前夫,结束这一切,但想到儿子,她又默默忍受。她觉得自己已经游走在崩溃的边缘。她曾试图向前夫提出要他搬走,而且孩子逐渐长大,对偶尔找上门的女人也产生好奇,这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但她刚开口,前夫就回绝,并且恶狠狠地说:“儿子也是我的。儿子能没有父亲吗?”关女士说,离婚只是前夫为了自己出去寻欢作乐提供方便而已,他其实什么都不想失去。但现在她没有工作,生活费还是靠前夫给,虽然有点存款,但她不得不留着做日后打算。对于以后,关女士相当迷茫。
专家建议
不要以孩子的名义委屈自己
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李玲认为,在关女士怀孕期间,丈夫的出轨就已经让这段婚姻关系摇摇欲坠,当时关女士对那次危机没有进行全面梳理和有效解决,而是用初为人母的幸福掩盖遭遇背叛的伤痛,这对稳固家庭关系很不利,也给日后的婚姻破裂埋下了种子。前夫此后屡屡出轨,双方都有责任,关女士当时应该表明态度和立场,对前夫下最后通牒,让他承担过错,并明确再犯错将遭受什么惩罚和后果,而不是用“冷暴力”的方式去处理。
关女士在这段婚姻里始终处于被动,很大程度是出于对孩子的考虑,这种情况在中国式离婚里比较普遍,在压抑的这段时间里,关女士也没有寻求专业人士进行心理疏导,她始终背负遭遇背叛的伤痛,无法开始新生活。建议关女士及时寻求专业心理疏导,走出伤痛,开启新生活,并果断要求前夫搬走,如果对方抗拒,关女士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开林认为,在这事情中,关女士和前夫已经离婚多年,法律上已不是夫妻关系,而离婚时因男方过错房产已经过户给女方,关女士是房屋的主人,受法律保护,她有权利不让前夫住在家中。如果对方抗拒,关女士可以请求社区或辖区派出所民警帮助将其赶出,如果仍不奏效,关女士可以以“长期侵占房产”为由起诉前夫,请求停止侵害。即使前夫不在家里住,按照法律规定,他仍必须每月向关女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