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新闻首页 | 国内 | 国际 | 经济 | 社会 | 体育 | 文娱 | 时评 | 图片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网络收养婴儿明码标价 价格3到10万元不等
2013-07-08 10:40:48   杭州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买卖孩子,大家都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可是如今,由于大量的收养需求,网络上存在着将很多孩子明码标价收养信息,领养者与送养者通过网络联系,在现实世界中见面,如果对孩子满意,一手领孩子,一手交钱的行为,不免让人疑惑,这到底是收养儿童啊,还是买卖孩子呢?

一位收养组织的创始人认为这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那么这样的领养行为存在哪些风险?我们又应如何面对网络收养?

在网络上搜索进入

收养论坛或QQ群,里面充满着送养与收养信息,就像一个供需两旺的“集市”。

想要在网络上成功领养一个宝宝并不容易,需要拥有过五关斩六将的本事或是上佳的运气,首先要冲破重重骗局。记者辗转联系上一位想要领养宝宝的领妈,她在婚后由于身体原因一直未能生育,于是想领养一个宝宝,她也曾经托人在妇产医院打听过,但是一直没有消息,于是进入孤儿网查找信息。

领妈:上面有一个专门的板块是送自己的孩子或者是求领养的,但是我越看越觉得鱼龙混杂,因为有的要钱,或者有的人用同一个ID发不同的帖子。有一个人送养一个唇腭裂的宝宝,我点开他的ID看她在网上发其它的帖子送不同年龄的宝宝,然后就感觉很恐怖。

如果你足够幸运,遇上真心想要送养宝宝的父母,接下来要谈的就是钱的问题。在网络收养中,送养人多少都会要求一点“补偿”,价格3万-10万元不等。收取的费用虽然大都冠以“营养费”、“补偿费”等名义,但是知名律师岳屾山认为,这种行为很有可能涉嫌犯罪。

岳屾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售自己亲生子女也以贩卖儿童罪论处,我们注意这里说的是出售,如果只是民间送养,那只会认定他们的送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并不一定会构成犯罪。这里主要看是不是在送养的过程中收取了费用,允许收取一定的营养费用或者生产费用,但是不能收取巨额的、谋取暴利的费用,明显超过花费的已经支出的费用。

如果价钱也谈好了,双方顺利接洽,一手交人,一手交钱,之后还要给孩子办出生证明、落户口。一切都办完了,也并不意味着你的收养之路就顺利完成了。

岳屾山: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包括送养人、收养人、收养程序都有严格的限定,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这才是一个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收养关系。你抱养了这个孩子,不被政府认可,以后可能不会被认定为是养父子关系。第二如果亲生父母是有权要回孩子的,因为不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可能是花了钱但是没有达到自己想要收养孩子的目的。

网络收养风险如此之大,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甘愿冒险?据调查,中国存在大量想要收养儿童的家庭,比如,不孕不育家庭、失独家庭、丁克家庭以及部分有经济能力的独生子女家庭。来自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显示,不孕不育率的平均发生率在10%左右,按照这个比例计算,仅不孕不育家庭,中国就有超过百万的收养需求。

而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字,中国现有孤儿人数为61.5万人,在官方福利院收养的孤儿仅占不到20%。所以对大多数家庭来说,从正规渠道领养,注定是一场漫长的等待。

既然网络平台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为领养双方提供便利,是否可以将其与正规的收养程序相结合呢?曾在民政部主管过社会福利的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儿童收养一定要谨慎。

王振耀:我觉得可以有一些信息公开的办法,但是一定要注意,儿童收养的时候应该考虑的是以儿童为本,千万不能仅为了收养家庭的方便。儿童的保护首先是考虑儿童的照料问题,收养家庭有没有资格的问题。世界各国为什么在收养儿童方面都有繁琐的程序和一套保护机制呢,就是怕儿童受到伤害。

有专家建议,网络收养平台只要不存在贩卖儿童等非法行为,就应该允许它的存在,但需要政府的审核批准。对此,国务院参事、原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认为,中国现阶段还不具备放开网络收养的条件。

马力:这个市场一旦放开,孩子就成了交易,这从法理上是不允许的。第二个,你让家庭来抚养现在又成了一个难以界定的问题,现在没有信用体系、评价体系,没法来鉴别什么样的家庭可以收养,没法保证孩子的安全。前提是孩子,孩子是第一位的,而需求方的父母那是第二位的。这个考虑问题的角度还是得明确。

 

(原标题:网络收养婴儿明码标价 价格3到10万元不等)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    编辑:王剑宜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德天瀑布雄奇瑰丽 ...
免费服务进花棚 “...
放过荷花吧!
揭全球最大钻石坑 ...
中国设计师作品惊 ...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新闻时评
·请不要辜负这个时代
·男人四十不惑
·校园里的“狼性文化”
·当代中国的“成功学”
·人不应成为动物园的风景
·对车上大便的老太未开骂也是文明
·大数据时代,更需保护个人隐私
·老而不死保证书
·天价违约金曝光足协“不差钱”?
·冯小刚加盟春晚令人期待
·日本“逆袭”,世界围棋收获“利好”
图片新闻

一次女人与杭州的约会

城里的土地守望者 ...

中国设计师作品惊 ...

第24届台湾金曲奖

“水陆两栖”的超 ...

美人鱼情侣
热门点击
·“职业奶妈”何以游走在灰色边缘
·放下借口抱怨,从今起“常回家看看”
·感恩奋进 聚力振兴 专题
·全国BRT都带自动爆玻器上路如何?
·漫长假期高考生该补补哪些课?
·“城管的牢骚”值得我们一听
·厦门公交车纵火案告破 嫌犯被当场烧死
·湖南核查女处长“2岁上学14岁工作”传闻
热点专题 more
- 进村入企 服务基层 杭州领导干部大走访
- 关爱农民工 传递城市温暖
- 市民代表为杭州民主民生出力
- 我身边的年味
-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网上竞答
- 2011党代会
- 上城区第九次党代会
- 下城区第九次党代会
- 江干区第九次党代会
- 拱墅区第六次党代会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