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乔的天价违约金终于成为现实。据7月2日的最新消息,中国足协将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数额,全额支付卡马乔及其团队未来一年半的薪水约5150万元人民币,加上税款2500万元,总计约7600万人民币。(7月2日《体坛周报》)
7600万元的人民币,就这样“白白”的“赔”给了人家,万达的钱也好,足协的钱也罢,都是咱们自己的钱,都是中国足球身上掉下的“肉”,难免让人“心疼”!说中国足协折腾 也好,败家也罢,天价赔付曝光了他们“不差钱”。当云南的小学生贫穷的在用江水泡饭吃的同时,足协一帮“败家子”却在忙着“天价”赔付,真是让人又气又恨!
表面上看,万达集团早已在中国足协和卡马乔签约后就已经将卡马乔及其团队至2014年底的全部薪水分批拨付给足协,这次支付违约金万达集团并未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但是明眼人都知道,从现在开始到2014年底还有18个月,中国足协还将聘请新的“教练”,又要支付薪水,如果聘请新教练的薪水仍然由万达集团来支付,那么在这18个月国足教练的工资支付中,万达集团就支付了2次,虽然万达赞助国足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支付教练2次薪水,万达这“买卖”做的是不是有点亏?是不是在给足协的“失职”买单?是不是冤大头?想必,“个中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啦。
如果说万达支付5150万的“违约金”属商业行为,我们无可厚非。那么由足协承担的2500万元的税款,我们就得问问来路了!中国足球很软,地球人都知道,中国足协很“硬”,中国足协“不差钱”,地球人也都知道。我们在感慨中国足协“霸气”赔付的同时,也心生疑惑,足协的钱来自哪里?是贪污、受贿还是赌球?难道是由国家财政买单?还是掏纳税人和球迷的“腰包”?
卡马乔天价赔付一事是如何发生的?两年前,足管中心副主任在“必须”签下卡马乔的重压下,被迫在合同里取消了“成绩不好,中方有权解约”的条款,签下了所谓的“霸王合同”,直接导致了如今国足成绩“惨烈”却无权解除合同的尴尬和必须赔付7600万元的违约金的苦果。行文至此,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必须”签下卡马乔?在卡马乔签约和解约的过程中是否像那位跟随报道中国足球那位资深记者所反映的那样,有人“吃回扣”?那么,中国足协就没有人该为卡马乔的天价赔偿承担责任?
如果中国足协的官员们能尽职尽责,在选用教练的过程中“只选对的,不选贵的”;如果中国足协的官员们能勤政廉洁,不赌球收受贿赂;如果中国足协的官员们能够更好的管理国足球员,不被泰国二队5:1狂虐;如果的事,该发生的没有发生,不该发生的早已发生。中国足协需从这次天价赔偿事件中汲取教训,查找不足,给纳税人一个交代,给球迷一个交代,给中国足球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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